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由 峄城区综合性执法局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组织管理
主要包括:业务培训、工作推进、组织领导等情况。
3.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等情况。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5.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主要包括:决策和执行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行政处罚公开、执法流程等情况。
6.“放管服”改革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等情况。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cq.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 峄城区承水西路2号
邮政编码: 277300
办公时间: 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 0632-7759177
电子信箱: yczfjbgs@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行政复议 办公室电话:0632-7716058
传真:0632-7752148
电子邮箱:ycqsfjfyk@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632-7739605
传真:0632-7739712
电子邮箱:ycfybgs2013@163.com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峄州路21号
接待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