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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 2023-12-21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1.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信息分类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2.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3.政策文件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有关的政府文件、与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文件等。

4.其他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cq.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职责职能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局机关办公室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

办公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3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峄城门户网站(http://www.ycq.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处理申请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费用

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7300

办公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电子信箱:ycqspj@zz.shang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632-7716058

传真:0632-7752148

电子邮箱:ycqsfjfyk@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

接待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632-7739605

传真:0632-7739712

电子邮箱:ycqrmfyadmin@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峄州路21

接待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2-21    来源: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1.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信息分类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2.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3.政策文件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有关的政府文件、与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文件等。

4.其他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cq.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职责职能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局机关办公室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

办公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3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峄城门户网站(http://www.ycq.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处理申请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费用

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7300

办公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632-8015081

电子信箱:ycqspj@zz.shang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632-7716058

传真:0632-7752148

电子邮箱:ycqsfjfyk@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

接待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行政诉讼

机构名称峄城区人民法院

电话:0632-7739605

传真:0632-7739712

电子邮箱:ycqrmfyadmin@zz.shandong.cn

邮编:277300

办公地址峄州路21

接待时间每年51日至当年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