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峄城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3-18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6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调查图斑75283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6318.77公顷(544781.55亩)。其中:水田17.42公顷(261.3亩),占0.05%;水浇地4717.59公顷(70763.85亩),占12.99%;旱地31583.76公顷(473756.4亩),占86.96%。古邵镇、阴平镇、峨山镇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2762.08公顷(491431.2亩);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64.9公顷(44473.5亩);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62.37公顷(8435.55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9.26公顷(438.9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6公顷(2.4亩)。

(二)园地2519.21公顷(37788.15亩)。其中:果园2346.83公顷(35202.45亩),占93.16%;其他园地172.38公顷(2585.7亩),占6.84%。吴林街道、阴平镇、榴园镇,峨山镇4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95%。

(三)林地5826.89公顷(87403.35亩)。其中:乔木林地2559.98公顷(38399.7亩),占43.93%;灌木林地2.64公顷(39.6亩),占0.05%;其他林地3264.27公顷(48964.05亩),占56.02%。阴平镇、榴园镇,峨山镇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73%。

(四)草地1107.85公顷(16617.75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阴平镇、峨山镇,榴园镇3个镇,占全区草地的93%。

(五)湿地2.64公顷(39.6亩)。均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古邵镇,占全区湿地的7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062.44公顷(150936.6亩)。其中:城市用地1722.86公顷(25842.9亩),占17.12%;建制镇用地547.72公顷(8215.8亩),占5.44%;村庄用地6957.79公顷(104366.85亩),占69.15%;采矿用地786.34公顷(11795.1亩),占7.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7.73公顷(715.95亩),占0.48%。

(七)交通运输用地2311.31公顷(34669.65亩)。其中:铁路用地25.27公顷(379.05亩),占1.09%;公路用地766.88公顷(11503.2亩),占33.18%;农村道路1449.66公顷(21744.9亩),占62.72%;港口码头用地68.75公顷(1031.25亩),占2.98%;管道运输用地0.75公顷(11.25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07.57公顷(58613.55亩)。其中:河流水面885.32公顷(13279.8亩),占22.65%;水库水面106.27公顷(1594.05亩),占2.72%;坑塘水面784.53公顷(11767.95亩),占20.08%;沟渠1603.63公顷(24054.45亩),占41.04%;水工建筑用地527.82公顷(7917.3亩),占13.51%。古邵镇、底阁镇、榴园镇,峨山镇4个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7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峄城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3-18    来源: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6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调查图斑75283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6318.77公顷(544781.55亩)。其中:水田17.42公顷(261.3亩),占0.05%;水浇地4717.59公顷(70763.85亩),占12.99%;旱地31583.76公顷(473756.4亩),占86.96%。古邵镇、阴平镇、峨山镇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2762.08公顷(491431.2亩);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64.9公顷(44473.5亩);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62.37公顷(8435.55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9.26公顷(438.9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6公顷(2.4亩)。

(二)园地2519.21公顷(37788.15亩)。其中:果园2346.83公顷(35202.45亩),占93.16%;其他园地172.38公顷(2585.7亩),占6.84%。吴林街道、阴平镇、榴园镇,峨山镇4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95%。

(三)林地5826.89公顷(87403.35亩)。其中:乔木林地2559.98公顷(38399.7亩),占43.93%;灌木林地2.64公顷(39.6亩),占0.05%;其他林地3264.27公顷(48964.05亩),占56.02%。阴平镇、榴园镇,峨山镇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73%。

(四)草地1107.85公顷(16617.75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阴平镇、峨山镇,榴园镇3个镇,占全区草地的93%。

(五)湿地2.64公顷(39.6亩)。均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古邵镇,占全区湿地的7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062.44公顷(150936.6亩)。其中:城市用地1722.86公顷(25842.9亩),占17.12%;建制镇用地547.72公顷(8215.8亩),占5.44%;村庄用地6957.79公顷(104366.85亩),占69.15%;采矿用地786.34公顷(11795.1亩),占7.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7.73公顷(715.95亩),占0.48%。

(七)交通运输用地2311.31公顷(34669.65亩)。其中:铁路用地25.27公顷(379.05亩),占1.09%;公路用地766.88公顷(11503.2亩),占33.18%;农村道路1449.66公顷(21744.9亩),占62.72%;港口码头用地68.75公顷(1031.25亩),占2.98%;管道运输用地0.75公顷(11.25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07.57公顷(58613.55亩)。其中:河流水面885.32公顷(13279.8亩),占22.65%;水库水面106.27公顷(1594.05亩),占2.72%;坑塘水面784.53公顷(11767.95亩),占20.08%;沟渠1603.63公顷(24054.45亩),占41.04%;水工建筑用地527.82公顷(7917.3亩),占13.51%。古邵镇、底阁镇、榴园镇,峨山镇4个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7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