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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峄城区司法局 时间: 2024-12-31

     2024年,峄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职能,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峄城区司法局依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规范更新信息。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发布提案、建议办理情况5条,政策解读2条,财政预决算2条,并按季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完善政府网站中峄城法制专题—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公开专栏设置,做好栏目信息的发布和平台维护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快捷、准确获取所需司法政务有关信息。优化我局“峄城司法行政”普法新媒体矩阵,在公众号设置“峄”起普法、典型案例、新法发布等6个专栏,由专人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及时推广优秀案例经验,引导舆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与政府公信力、扩大政府影响力,发挥强大“政能力”。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5.监督保障。加强各新闻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监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网络舆情管理相关规定,切实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发现网络舆情及时处置。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改进成效: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抓实政务公开队伍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待改进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优化拓展。

(三)2025年改进措施和方向: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司法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承办市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2件,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并将结果公开。

4.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持续优化我局新媒体矩阵,在公众号设置“峄”起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新法发布等6个专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性和有效性。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峄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2-31    来源:

     2024年,峄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职能,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峄城区司法局依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规范更新信息。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发布提案、建议办理情况5条,政策解读2条,财政预决算2条,并按季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完善政府网站中峄城法制专题—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公开专栏设置,做好栏目信息的发布和平台维护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快捷、准确获取所需司法政务有关信息。优化我局“峄城司法行政”普法新媒体矩阵,在公众号设置“峄”起普法、典型案例、新法发布等6个专栏,由专人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及时推广优秀案例经验,引导舆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与政府公信力、扩大政府影响力,发挥强大“政能力”。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5.监督保障。加强各新闻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监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网络舆情管理相关规定,切实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发现网络舆情及时处置。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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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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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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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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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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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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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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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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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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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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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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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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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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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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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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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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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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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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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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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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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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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改进成效: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抓实政务公开队伍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待改进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优化拓展。

(三)2025年改进措施和方向: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司法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承办市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2件,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并将结果公开。

4.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持续优化我局新媒体矩阵,在公众号设置“峄”起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新法发布等6个专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性和有效性。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