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峄城区农机购置补贴申办指南
为做好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枣庄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枣农计财〔2021〕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峄城区全年补贴资金总额:760万元。
二、补贴机具范围
我区执行《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13个品目。对列入补贴范围但申请补贴时本市尚无实际应用需要的机具,原则上不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机具:在我区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大力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适时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具体实施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待省、市有关具体操作办法下发后实施,在此之前,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补贴标准: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按照省即将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定额补贴,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对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玉米籽粒收获机、大蒜播种机两个品目产品,待省里方案出台后实施。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四、补贴方式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
五、报名地点及方法
1、报名地点:峄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农机购置补贴窗口
2、报名方法: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时,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探索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办理补贴申请。原则上对所有补贴机具购置都要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企业留存结算凭据不少于6年,可一并将结算凭据和税控发票图片,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三)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开始报名
六、申请兑付
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七、联系电话:0632-7501700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