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峄城区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6-05


峄财字﹝2020﹞1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按照工作需要及股室职能,组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叶宗国  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

刘  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  彬  综合股股长

常春艳  预算股股长

王  鹏  国库股股长

李玉梅  经济建设股股长

杨守民  行政政法股股长

张延勇  教科文股股长

倪红霞  社保股股长

王夫武  农财股股长

赵正耀  企财股股长

晁民慧  债务金融股股长

晁  慧  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周  强  税政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股。

三、职责分工

1.预算股负责牵头细化我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指标接收、分解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对监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2.国库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牵头建立并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落实预警规则,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3.集中支付中心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国库处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

4.财源建设中心负责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峄城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



峄城区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5    来源:


峄财字﹝2020﹞1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按照工作需要及股室职能,组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叶宗国  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

刘  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  彬  综合股股长

常春艳  预算股股长

王  鹏  国库股股长

李玉梅  经济建设股股长

杨守民  行政政法股股长

张延勇  教科文股股长

倪红霞  社保股股长

王夫武  农财股股长

赵正耀  企财股股长

晁民慧  债务金融股股长

晁  慧  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周  强  税政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股。

三、职责分工

1.预算股负责牵头细化我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指标接收、分解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对监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2.国库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牵头建立并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落实预警规则,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3.集中支付中心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国库处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

4.财源建设中心负责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峄城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