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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峄城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来源: 峄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19-02-01

2018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合理生财、科学聚财、节俭用财、高效理财、规范管财的工作要求,不断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支出、聚力引财促发展、坚定不移推改革、多措并举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政府可用财力稳步增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费改革政策,加大综合治税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效益“双提升”。一是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责任状”。牢固树立主动征税意识,开展重点税源调研走访,彻底摸清税源“家底”。将征税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镇(街)和重点纳税企业,层层夯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全面构建日常监督、重点督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征税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朋友圈”。健全完善税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税务部门具体落实、协税单位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工作体系。坚持实行收入“周跟踪、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财税收入协调会,重点研究征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三是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大数据”。发挥税收保障信息应用平台作用,有效提升涉税信息分析比对效率,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坚实依据。成功采集44个部门的涉税信息82万条,直接增加收入1600余万元,全年地方税收总额首次突破7亿元大关。

2.以筹集资金为抓手,着力化解地方财政收支困难。妥善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和收入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把握政策机遇,抢抓改革红利,发挥职能作用,破解筹资难题。一是主动谋划项目申报。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增加项目征集数量,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推动项目尽早落地。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认真把握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2.6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8亿元,为全区重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联系、沟通、协商和合作,有针对性地对项目进行包装,获取政策性融资贷款支持。

3.以保障民生为导向,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9.87亿元,增长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一是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及时完成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晋升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份起上调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标准;与市直同步提高了取暖补贴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586万元,下达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671万元,统筹提高全区办学条件。拨付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及中职免学费资金5279万元,落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资金442万元,确保全区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整合教育费附加及上级专款2500万元,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和政策性融资8000万元,着力解决大班额资金不足问题。筹集教育扶贫资金790万元,落实贫困学生建档立卡及助学金发放。三是进一步重视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576万元,保障全区图书馆、文化馆、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一村一场戏演出活动等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拨付文体中心建设资金和体彩公益金5193万元,强化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供给。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和房补物业费抚恤金等3.3亿元,惠及群众6.23万人。遵循“应救尽救、按标施保”的原则,按时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资金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2827万元,落实民师、乡医等人员待遇补贴资金1200万元。积极营造就业创业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008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8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28人。五是进一步提升卫生医疗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40元,全年累计支出医保基金1.3亿元。拨付基本公卫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484万元,安排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资金863万元,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六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扶贫专项资金415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041万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4354万元,分配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600万元,确保实现未脱贫人口高质量脱贫、稳定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不返贫的“两大底线目标”。

4.以城乡共建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统筹引导各类资金、资源向实体经济、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聚焦聚力,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综合效益、增强经济活力和巩固发展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一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强化“双招双引”工作。下达科技推广、股份制改造奖补资金1425万元,重点支持丰源轮胎、亿利洁能和天柱五金等企业在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上取得突破。拨付智能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资金882万元,充分激发工业园区内企业发展潜能。安排预算资金718万元,专项用于“枣庄英才”、“泰山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和企业顶尖人才引进,着力推动“榴乡英才”集聚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整合各级专项资金3101万元、旱厕改造资金830万元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505万元,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资1.1亿元,着眼“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重点环节,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亿元,对上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治理项目等涉农资金9500万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拨付资金2981万元,全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核定小麦种植面积42.15万亩,通过涉农“一本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269万元,补贴群众7.17万户。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57万元,受灾群众获得理赔金额1142万元。三是围绕卫生城市创建,强化基础设施供给。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实施。拨付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41万元,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通过PPP模式投资的“一桥六路”建设进展顺利,部分项目社会效益远超预期。安排资金4935万元,专项用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筹措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治理资金1268万元,创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实施6条城区主干道铺油罩面及两侧花砖、路沿石等配套设施更换升级。拨付资金1300万元,镇域路域环境整治全面启动。完成招标投资1440万元,引进专业机构托管镇(街)、村(居)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四是围绕扫黑除恶行动,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安排资金4118万元,改善政法机关办案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拨付专项经费2283万元,不断加大对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禁吸戒毒、平安建设、两会安保等综治维稳工作的投入。按时兑现双拥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各项补贴资金2193万元,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考核验收。

5.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性资金全覆盖的监督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财政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继续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和透明财政,完成区级政府及59个区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收回专项资金指标和部门预算资金4474万元,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二是财政“大监督”格局全面建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专项行动,足额追缴违法业主漏缴、欠缴税费。对14家区属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补税费537万元。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初见成效。按照“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评审理念,不断完善评审流程,紧跟项目评审过程。全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19个,审减金额4542万元,审减率为22%。四是政府采购行为日渐规范。搭建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平台,打造“管采分离、中介代理、专家决策、严格监督”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重点把好预算编审、立项评审、采购公告、专家抽选、采购评标、中标审查、资金支付、事后监督八道关口,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

6.以深化改革为支撑,不断增添财政科学发展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把依法治财、科学理财、公开管财贯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一是探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要求,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着力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峄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全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三是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针对政府部门会计核算模式、账务处理等改革内容,对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26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确保新旧会计制度准则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将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至国资部门统一监管。


2018年峄城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01    来源: 峄城区财政局

2018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合理生财、科学聚财、节俭用财、高效理财、规范管财的工作要求,不断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支出、聚力引财促发展、坚定不移推改革、多措并举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政府可用财力稳步增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费改革政策,加大综合治税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效益“双提升”。一是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责任状”。牢固树立主动征税意识,开展重点税源调研走访,彻底摸清税源“家底”。将征税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镇(街)和重点纳税企业,层层夯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全面构建日常监督、重点督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征税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朋友圈”。健全完善税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税务部门具体落实、协税单位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工作体系。坚持实行收入“周跟踪、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财税收入协调会,重点研究征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三是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大数据”。发挥税收保障信息应用平台作用,有效提升涉税信息分析比对效率,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坚实依据。成功采集44个部门的涉税信息82万条,直接增加收入1600余万元,全年地方税收总额首次突破7亿元大关。

2.以筹集资金为抓手,着力化解地方财政收支困难。妥善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和收入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把握政策机遇,抢抓改革红利,发挥职能作用,破解筹资难题。一是主动谋划项目申报。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增加项目征集数量,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推动项目尽早落地。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认真把握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2.6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8亿元,为全区重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联系、沟通、协商和合作,有针对性地对项目进行包装,获取政策性融资贷款支持。

3.以保障民生为导向,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9.87亿元,增长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一是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及时完成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晋升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份起上调基本工资及住房补贴标准;与市直同步提高了取暖补贴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586万元,下达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671万元,统筹提高全区办学条件。拨付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及中职免学费资金5279万元,落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资金442万元,确保全区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整合教育费附加及上级专款2500万元,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和政策性融资8000万元,着力解决大班额资金不足问题。筹集教育扶贫资金790万元,落实贫困学生建档立卡及助学金发放。三是进一步重视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576万元,保障全区图书馆、文化馆、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一村一场戏演出活动等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拨付文体中心建设资金和体彩公益金5193万元,强化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供给。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和房补物业费抚恤金等3.3亿元,惠及群众6.23万人。遵循“应救尽救、按标施保”的原则,按时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资金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2827万元,落实民师、乡医等人员待遇补贴资金1200万元。积极营造就业创业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008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8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28人。五是进一步提升卫生医疗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40元,全年累计支出医保基金1.3亿元。拨付基本公卫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484万元,安排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资金863万元,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六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扶贫专项资金415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041万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4354万元,分配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600万元,确保实现未脱贫人口高质量脱贫、稳定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不返贫的“两大底线目标”。

4.以城乡共建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统筹引导各类资金、资源向实体经济、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聚焦聚力,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综合效益、增强经济活力和巩固发展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一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强化“双招双引”工作。下达科技推广、股份制改造奖补资金1425万元,重点支持丰源轮胎、亿利洁能和天柱五金等企业在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上取得突破。拨付智能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资金882万元,充分激发工业园区内企业发展潜能。安排预算资金718万元,专项用于“枣庄英才”、“泰山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和企业顶尖人才引进,着力推动“榴乡英才”集聚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整合各级专项资金3101万元、旱厕改造资金830万元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505万元,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资1.1亿元,着眼“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重点环节,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亿元,对上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治理项目等涉农资金9500万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拨付资金2981万元,全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核定小麦种植面积42.15万亩,通过涉农“一本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269万元,补贴群众7.17万户。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57万元,受灾群众获得理赔金额1142万元。三是围绕卫生城市创建,强化基础设施供给。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实施。拨付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41万元,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通过PPP模式投资的“一桥六路”建设进展顺利,部分项目社会效益远超预期。安排资金4935万元,专项用于爱国卫生运动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筹措环境污染防治及综合治理资金1268万元,创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实施6条城区主干道铺油罩面及两侧花砖、路沿石等配套设施更换升级。拨付资金1300万元,镇域路域环境整治全面启动。完成招标投资1440万元,引进专业机构托管镇(街)、村(居)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四是围绕扫黑除恶行动,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安排资金4118万元,改善政法机关办案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拨付专项经费2283万元,不断加大对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禁吸戒毒、平安建设、两会安保等综治维稳工作的投入。按时兑现双拥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各项补贴资金2193万元,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考核验收。

5.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性资金全覆盖的监督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财政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继续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和透明财政,完成区级政府及59个区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收回专项资金指标和部门预算资金4474万元,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二是财政“大监督”格局全面建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专项行动,足额追缴违法业主漏缴、欠缴税费。对14家区属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补税费537万元。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初见成效。按照“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评审理念,不断完善评审流程,紧跟项目评审过程。全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19个,审减金额4542万元,审减率为22%。四是政府采购行为日渐规范。搭建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平台,打造“管采分离、中介代理、专家决策、严格监督”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重点把好预算编审、立项评审、采购公告、专家抽选、采购评标、中标审查、资金支付、事后监督八道关口,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

6.以深化改革为支撑,不断增添财政科学发展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把依法治财、科学理财、公开管财贯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一是探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要求,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着力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峄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全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三是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针对政府部门会计核算模式、账务处理等改革内容,对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26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确保新旧会计制度准则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将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至国资部门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