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拨说明
一、资金收入、安排情况
2019年,我区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合计46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1994万元,市级资金1597万元,区本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5万元。
区扶贫办会同区财政局严格按照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各级次资金计划文件要求,采取贫困人口、贫困地区贫困程度等多重因素法考量,注重强化考评、绩效原则,科学安排。区财政局按照有关文件时限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年度资金的分配在资金使用方向上,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安排产业扶贫、雨露计划、金晖助老等项目;市、区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安排产业扶贫、民生保障类等项目。
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区1064万元,收款时间2019年1月25日,支款时间2019年2月14日,没有超期。
(二)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0万元,收款时间2019年5月27日,支款时间2019年6月12日,没有超期。
(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区100万元,收款时间2019年6月12日,拨付时间2019年6月24日,没有超期。
(四)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区1237万元,收款时间2019年2月2日,拨款时间2019年2月26日,没有超期。
(五)市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万元,收款时间2019年5月30日,支款时间2019年6月12日,没有超期,另外单独安排区委统战部8万元实施少数民族项目。
峄城区认真落实上级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按照《峄城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峄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部门分工细则,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优势,例如2017年底通过建立扶贫、财政、审计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常态化监管。同时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峄城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