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扶贫资金区级预算的公开说明
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集中推进活动》(枣扶贫组办字[2018]29号)相关规定,区(市)预算列支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不低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并且要求区(市)本级预算安排占市安排本区(市)专项扶贫资金的30%。经与上级部门请示,获悉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拟定为8.33%,经区扶贫办提出资金需求,结合2018年市、区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配套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0万元。
区扶贫办会同区财政局严格按照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各级次资金计划文件要求,采取贫困人口、贫困地区贫困程度等多重因素法考量,注重强化考评、绩效原则,科学安排。区财政局按照有关文件时限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年度资金的分配在资金使用方向上,重点用于安排产业扶贫、孝善养老、邻里互助等民生保障类项目支出。
峄城区财政局
2019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