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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来源: 峄城区审计局 时间: 2023-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围绕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围绕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的部门(单位)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进行审计,对宇兴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兴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围绕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内投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压实统筹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主体责任,做实基层“三保”保障工作,着力推动建立纾解地方财政压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7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286499万元;支出218596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28649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1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149030万元,支出105081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4903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已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7912万元,支出43455万元,当年结余14457万元,累计结余56851万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83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43.95亿元限额之内。当年偿还债务支出2716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3150万元,偿还债务利息140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严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底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稳定经济运行,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回升向好的态势。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编列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依据,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列范围。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1.未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未围绕共性支出、重点领域、重大延续性项目领域,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2.预算编制不科学。2022年度全额追减34个单位预算指标共计6932.72万元。

3.预算约束力不强。第四季度分配预算指标377.79万元,当年未使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情况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26949.82万元。其中,滞留股室未分配指标金额1010.66万元,已分配预算单位未使用金额25939.16万元。

2.部分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2022年底归集的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3210.92万元;二是代管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2.82万元。

3.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363.44万元未在项目库中编制项目信息,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

(四)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峄城区地方政府债务2022年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情况》未在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财政信息专栏中公开。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规范。未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

2.项目招投标建设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3个专项债券项目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采用造价让利的方式进行招标,未执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

3.合同及工程付款申请单填写不规范。1个项目约定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符合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1个项目付款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未明确已完工程量及付款依据。

4.未及时编报竣工决算。1个项目2022年12月16日已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截至审计日,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五)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未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5个部门及11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4个部门未将结转结余资金或事业性收入5197.9万元编入年度预算。

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1个部门项目结余资金189.09万元,未上缴国库统筹管理。

3.预算编制不科学。1个部门未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估编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约束力不强。3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820.21万元;1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仅为2.9%。

2.经费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9.76万元;1个部门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0.21万元,公务用车未执行一车一卡及定点维修制度。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不力。4个部门未制订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合理。1个部门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与2020年度相同,未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对绩效目标进行研判调整。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2个部门2022年度决算草案与实际支出不一致3608.76万元。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5个部门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4个部门网络安全日常管理不严格,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8333.29万元,含固定资产净值67897.01万元,其中:土地面积268682.57平方米,账面净值2494.43万元;房屋面积322102.67平方米,账面净值40626.87万元;车辆347辆,账面净值1540.3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不完整;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清。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0.81万元。

3.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2个部门少计固定资产4.66万元。

4.财政行政事业部门出租资产管理台账不完整。1个部门已出租资产未纳入财政行政事业部门、单位房屋出租统计台账。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国有企业及6个所属企业进行了审计,该集团2022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1.68亿元、负债总额11.36亿元。

1.资产负债率高,企业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较高。2022年资产负债率97.25%,远高于近五年地方国有企业62.28%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并且自2019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

2.在违章建筑上进行投资建设,存在资金损失风险。1个项目投资306.49万元,未取得建设许可手续,项目主体建筑为违章建筑。

3.欠缴税金。1个子公司截至2022年底欠缴税金10.57万元。

4.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2019年投资某项目303万元,目前已终止,未能全部收回投入资金。此外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四、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对国有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及执行不合规。一是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不细化,不完整。未按照《202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编制部分主要成果。二是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不到位。未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非农化面积33.18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非粮化面积1269.61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不到位。2007-2023年全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95.01公顷,其中五年以上批而未供土地面积47.42公顷。

(四)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峄城区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的54处破损山体修复治理任务中,计划2021年完成项目中2个治理项目未按时完工;计划2022年完成项目中6个项目未按时完工。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5个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未完成区委区政府任务目标,涉及1个部门;二是未按照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职责要求履行本部门职责,涉及2个部门;三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超合同期限,项目进展缓慢。

2.落实集中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问题。

3.罚没收入未纳入财务核算1558.3万元。涉及1个部门。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69.05万元。涉及1个部门。

5.未及时清理实有资金账户。1个部门未严格执行“零余额”制度,存在实有资金账户。

6.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服务招投标制度173.8万元。涉及1个部门。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保障重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预算与绩效的深度融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二)筑牢地方经济安全屏障,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强化项目资产与收益监管,明确重大经济领域权力运行中各方权责,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做好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优先保证“三保”支出的基础上,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

(三)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盘活土地存量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合理配置资产。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要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具体的解决措施。加强审计监督整改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整改合力,防止屡审屡犯。推动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一体化推进,确保制度行得通、立得住、见实效,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峄城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9-16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围绕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围绕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的部门(单位)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进行审计,对宇兴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兴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围绕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内投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压实统筹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主体责任,做实基层“三保”保障工作,着力推动建立纾解地方财政压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7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286499万元;支出218596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28649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1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149030万元,支出105081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4903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已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7912万元,支出43455万元,当年结余14457万元,累计结余56851万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83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43.95亿元限额之内。当年偿还债务支出2716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3150万元,偿还债务利息140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严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底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稳定经济运行,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回升向好的态势。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编列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依据,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列范围。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1.未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未围绕共性支出、重点领域、重大延续性项目领域,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2.预算编制不科学。2022年度全额追减34个单位预算指标共计6932.72万元。

3.预算约束力不强。第四季度分配预算指标377.79万元,当年未使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情况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26949.82万元。其中,滞留股室未分配指标金额1010.66万元,已分配预算单位未使用金额25939.16万元。

2.部分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2022年底归集的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3210.92万元;二是代管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2.82万元。

3.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363.44万元未在项目库中编制项目信息,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

(四)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峄城区地方政府债务2022年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情况》未在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财政信息专栏中公开。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规范。未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

2.项目招投标建设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3个专项债券项目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采用造价让利的方式进行招标,未执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

3.合同及工程付款申请单填写不规范。1个项目约定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符合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1个项目付款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未明确已完工程量及付款依据。

4.未及时编报竣工决算。1个项目2022年12月16日已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截至审计日,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五)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未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5个部门及11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4个部门未将结转结余资金或事业性收入5197.9万元编入年度预算。

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1个部门项目结余资金189.09万元,未上缴国库统筹管理。

3.预算编制不科学。1个部门未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估编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约束力不强。3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820.21万元;1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仅为2.9%。

2.经费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9.76万元;1个部门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0.21万元,公务用车未执行一车一卡及定点维修制度。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不力。4个部门未制订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合理。1个部门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与2020年度相同,未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对绩效目标进行研判调整。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2个部门2022年度决算草案与实际支出不一致3608.76万元。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5个部门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制度,4个部门网络安全日常管理不严格,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8333.29万元,含固定资产净值67897.01万元,其中:土地面积268682.57平方米,账面净值2494.43万元;房屋面积322102.67平方米,账面净值40626.87万元;车辆347辆,账面净值1540.3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不完整;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清。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0.81万元。

3.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2个部门少计固定资产4.66万元。

4.财政行政事业部门出租资产管理台账不完整。1个部门已出租资产未纳入财政行政事业部门、单位房屋出租统计台账。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国有企业及6个所属企业进行了审计,该集团2022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1.68亿元、负债总额11.36亿元。

1.资产负债率高,企业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较高。2022年资产负债率97.25%,远高于近五年地方国有企业62.28%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并且自2019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

2.在违章建筑上进行投资建设,存在资金损失风险。1个项目投资306.49万元,未取得建设许可手续,项目主体建筑为违章建筑。

3.欠缴税金。1个子公司截至2022年底欠缴税金10.57万元。

4.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2019年投资某项目303万元,目前已终止,未能全部收回投入资金。此外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四、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对国有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及执行不合规。一是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不细化,不完整。未按照《202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编制部分主要成果。二是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不到位。未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非农化面积33.18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非粮化面积1269.61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不到位。2007-2023年全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95.01公顷,其中五年以上批而未供土地面积47.42公顷。

(四)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峄城区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的54处破损山体修复治理任务中,计划2021年完成项目中2个治理项目未按时完工;计划2022年完成项目中6个项目未按时完工。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5个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未完成区委区政府任务目标,涉及1个部门;二是未按照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职责要求履行本部门职责,涉及2个部门;三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超合同期限,项目进展缓慢。

2.落实集中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问题。

3.罚没收入未纳入财务核算1558.3万元。涉及1个部门。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69.05万元。涉及1个部门。

5.未及时清理实有资金账户。1个部门未严格执行“零余额”制度,存在实有资金账户。

6.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服务招投标制度173.8万元。涉及1个部门。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保障重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预算与绩效的深度融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二)筑牢地方经济安全屏障,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强化项目资产与收益监管,明确重大经济领域权力运行中各方权责,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做好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优先保证“三保”支出的基础上,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

(三)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盘活土地存量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合理配置资产。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要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具体的解决措施。加强审计监督整改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整改合力,防止屡审屡犯。推动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一体化推进,确保制度行得通、立得住、见实效,提升审计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