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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峄城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峄城区审计局 时间: 2024-08-16

——2024年7月30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侯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围绕区委“五抓五突破”总体工作思路,立足于“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审计贡献。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对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促进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拨付,揭示预算部门实现政策目标、执行财经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执行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水平提升,提高使用绩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计,揭示部门在基础管理、统筹使用和高效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盲点,维护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运营绩效。

——促进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石榴产业突破发展等方面,揭示产业特色发展、项目落地、政策配套、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前年度债券项目绩效等债券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推动专项债券资金真支出、发挥真作用;对基层“三保”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推动基层财政量力而行、量财办事,让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兜牢“三保”底线。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11217”总体工作思路,及早谋划,积极组织,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1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315810万元;支出248305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31581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9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256468万元,支出175825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5646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5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6500万元,当年预算结余5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779万元,支出48125万元,当年结余7654万元,累计结余64505万元。

截至2023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31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50.36亿元限额之内。当年偿还债务支出88155.96万元,其中:偿还隐性债务19448.76万元,偿还到期债务68707.2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未及时拨付石榴产业突破发展方面项目资金253.40万元。2023年度财政局预算批复石榴产业突破发展方面项目资金762.08万元,拨付508.68万元,未拨付253.40万元。

2.未支付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资金215.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2023年预算追减33家单位预算指标,涉及金额6865.86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5425.46万元。截至2023年底,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5425.46万元。

3.预算约束力不强。2023年第四季度预算执行率小于50%,共涉及指标金额1240.51万元。

4.存量资金未统筹盘活1130.28万元。财政非税收入连续两年专项资金结余1130.28万元,未统筹盘活。

5.预算单位未按资金用途使用资金356.86万元。

6.缩小“三保”预算保障范围。2024年区级预算中,将村级支出、疫情防控支出预算调出“三保”预算范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5398.23万元。其中:滞留财政股室未分配指标金额934.26万元,已分配预算单位未使用金额4463.9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区政府预算编列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依据,区属国有企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3.70万元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2023年支付4个单位项目资金113.70万元未在项目库中编制项目信息,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

2.绩效评价结果未向社会主动公开。

(六)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峄城区丁桥路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令显示工程于2023年9月28日开始施工,截至审计日,枣庄市峄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运营效果不佳,未达到预期目标。峄城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污水处理厂自2023年验收运行,2023年收入11.42万元,成本124.31万元。危化品停车场、管廊等目前无收益,每年还需支付债券利息596万元,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七)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决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15.00万元未编入决算报告。

(八)网络安全建设方面

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截至审计日,区财政局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及5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拟定相关政策、标准;二是1个单位下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四是2个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2个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一是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33.18万元;二是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涉及金额196.45万元;三是2个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涉及金额4230.21万元;四是1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0.49万元。

(三)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958.70万元;二是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488.23万元;三是5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实,涉及金额182.13万元;四是2个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4.45万元;五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其中:1个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涉及金额17.71万元;1个单位部分专款未纳入绩效管理,涉及金额364.22万元。

(四)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1个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涉及金额44.35万元;二是4个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5.70万元;三是1个单位食堂管理不规范;四是1个单位未按照要求合并账务。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区级预算执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任中审计等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28790.75万元。其中:土地账面面积370086.05平方米,账面净值3514.80万元;房屋账面面积657334.86平方米,账面价值197018.96万元;车辆账面数量333辆,账面净值1154.4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4家单位采购政府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共计360.27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1.81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

4.1个单位未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管理制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末对古邵镇政府管理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资产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一般耕地非农化地块9个,面积2.37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一般耕地非粮化地块233个,面积82.99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地块5个,面积0.92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474个,面积328.49公顷,主要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情况。

2.水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履行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建设不合规,未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公共供水漏损情况严重。

3.森林资源资产被违规占用。未经审批占用林地14个,面积16.5亩。

4.资源与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挤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52万元。

5.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不规范。四支沟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下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三是2个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2个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拟定相关政策、标准。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执行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3个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1368.39万元;二是2个单位部分事项未经“三重一大”审批;三是1个单位房屋修缮签订合同不合规。

4.财政财务管理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9.22万元;二是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三是2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5.13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源提质增效。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完善预算安排统筹协调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加强对债务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重大债务风险。

(二)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建立完善涵盖土地、水、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制度体系,坚决履行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性及效益,促进国家财富的增值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精准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全面贯彻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落实的效率和质量。创造性抓好政策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扎实推进政策实施;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和制度,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财政服务效能,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策落实监督问效与后续评估,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引导和保障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现代化强区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源资产管理

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不断加大对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高,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针对我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现状,今年在开展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时,重点对2023年度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

一、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42879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02.78万元;固定资产218552.24万元;长期投资276.97万元;无形资产5246.59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及在建工程1095829.18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87.84万元;保障性住房1978.64万元;待处理财产损溢0.7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715.26万元,委托代理资产0.53万元。

固定资产218552.24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186408.67万元(其中:房屋181553.07万元);设备2762.33万元(其中:车辆333辆,账面净值1154.4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7.96万元;图书档案1692.12万元;家具、用具2732.97万元;特种动植物18.19万元。

2023年度,新增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固定资产173395.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8398.67万元,设备14443.51万元,图书档案25.42万元,家具、用具528.25万元;新增无形资产1554.7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496.14万元,计算机软件510.5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及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及5家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2020年7月,市财政局出台《枣庄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前,区财政还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4家单位采购政府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共计360.27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经盘点,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少计入固定资产1.51万元;区档案馆公务用车及0.30万元净水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

4.未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管理制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末对古邵镇政府管理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般耕地非农化面积2.37公顷。古邵镇耕地非农化地块9个,面积2.37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

2.一般耕地非粮化面积82.99公顷。古邵镇耕地非粮化地块233个,面积82.99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

3.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面积0.92公顷。古邵镇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地块5个,面积0.92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

4.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328.49公顷。古邵镇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474个,面积328.49公顷,主要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情况。

5.未履行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一是未制定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相关制度、办法;二是水费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古邵镇未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明确协议;四是古邵镇未对供水设备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截至2023年11月,古邵镇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未完成下达的4.04万亩农业水价改革任务。

7.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建设不合规,未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

8.公共供水漏损情况严重。兴集、王庄、刘汪、瓦屋、邱庄取水口自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取水总量2762255立方米,供水量为1213139立方米,漏损1549116立方米。

9.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截至2023年11月古邵镇未经省级林业部门批准被非法占用地块14个,面积16.5亩。

10.挤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52万元。2023年6月区自然资源局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万元,截至审计日,古邵镇支出0.48万元,余款挤占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11.四支沟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主要问题:(1)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约定开工日期。(2)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开工。(3)工程进展缓慢,目前已停工。截至审计日,该项工程547.87米河道清淤未完工、观景平台未建设,绿化未按设计进行,工程进展缓慢且现场已停工。(4)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部分施工现场地被植物发生变更,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9.44%,未按合同履行变更程序。(5)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合规。项目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款10%为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合规。

三、审计建议

已在《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中建议: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建立完善涵盖土地、水、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制度体系,坚决履行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性及效益,促进国家财富的增值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峄城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8-16    来源:

——2024年7月30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侯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围绕区委“五抓五突破”总体工作思路,立足于“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审计贡献。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对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促进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拨付,揭示预算部门实现政策目标、执行财经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执行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水平提升,提高使用绩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计,揭示部门在基础管理、统筹使用和高效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盲点,维护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运营绩效。

——促进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石榴产业突破发展等方面,揭示产业特色发展、项目落地、政策配套、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前年度债券项目绩效等债券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推动专项债券资金真支出、发挥真作用;对基层“三保”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推动基层财政量力而行、量财办事,让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兜牢“三保”底线。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11217”总体工作思路,及早谋划,积极组织,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1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315810万元;支出248305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31581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9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256468万元,支出175825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5646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5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6500万元,当年预算结余5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779万元,支出48125万元,当年结余7654万元,累计结余64505万元。

截至2023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31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50.36亿元限额之内。当年偿还债务支出88155.96万元,其中:偿还隐性债务19448.76万元,偿还到期债务68707.2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未及时拨付石榴产业突破发展方面项目资金253.40万元。2023年度财政局预算批复石榴产业突破发展方面项目资金762.08万元,拨付508.68万元,未拨付253.40万元。

2.未支付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资金215.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2023年预算追减33家单位预算指标,涉及金额6865.86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5425.46万元。截至2023年底,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5425.46万元。

3.预算约束力不强。2023年第四季度预算执行率小于50%,共涉及指标金额1240.51万元。

4.存量资金未统筹盘活1130.28万元。财政非税收入连续两年专项资金结余1130.28万元,未统筹盘活。

5.预算单位未按资金用途使用资金356.86万元。

6.缩小“三保”预算保障范围。2024年区级预算中,将村级支出、疫情防控支出预算调出“三保”预算范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5398.23万元。其中:滞留财政股室未分配指标金额934.26万元,已分配预算单位未使用金额4463.9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区政府预算编列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依据,区属国有企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3.70万元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2023年支付4个单位项目资金113.70万元未在项目库中编制项目信息,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

2.绩效评价结果未向社会主动公开。

(六)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峄城区丁桥路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令显示工程于2023年9月28日开始施工,截至审计日,枣庄市峄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运营效果不佳,未达到预期目标。峄城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污水处理厂自2023年验收运行,2023年收入11.42万元,成本124.31万元。危化品停车场、管廊等目前无收益,每年还需支付债券利息596万元,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七)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决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15.00万元未编入决算报告。

(八)网络安全建设方面

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截至审计日,区财政局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及5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拟定相关政策、标准;二是1个单位下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四是2个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2个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一是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33.18万元;二是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涉及金额196.45万元;三是2个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涉及金额4230.21万元;四是1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0.49万元。

(三)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958.70万元;二是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488.23万元;三是5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实,涉及金额182.13万元;四是2个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4.45万元;五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其中:1个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涉及金额17.71万元;1个单位部分专款未纳入绩效管理,涉及金额364.22万元。

(四)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1个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涉及金额44.35万元;二是4个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5.70万元;三是1个单位食堂管理不规范;四是1个单位未按照要求合并账务。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区级预算执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任中审计等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28790.75万元。其中:土地账面面积370086.05平方米,账面净值3514.80万元;房屋账面面积657334.86平方米,账面价值197018.96万元;车辆账面数量333辆,账面净值1154.4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4家单位采购政府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共计360.27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1.81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计入固定资产。

4.1个单位未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管理制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末对古邵镇政府管理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资产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一般耕地非农化地块9个,面积2.37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一般耕地非粮化地块233个,面积82.99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地块5个,面积0.92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474个,面积328.49公顷,主要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情况。

2.水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履行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建设不合规,未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公共供水漏损情况严重。

3.森林资源资产被违规占用。未经审批占用林地14个,面积16.5亩。

4.资源与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挤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52万元。

5.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不规范。四支沟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下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三是2个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2个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拟定相关政策、标准。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执行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3个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1368.39万元;二是2个单位部分事项未经“三重一大”审批;三是1个单位房屋修缮签订合同不合规。

4.财政财务管理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9.22万元;二是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三是2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5.13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源提质增效。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完善预算安排统筹协调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加强对债务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重大债务风险。

(二)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建立完善涵盖土地、水、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制度体系,坚决履行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性及效益,促进国家财富的增值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精准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全面贯彻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落实的效率和质量。创造性抓好政策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扎实推进政策实施;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和制度,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财政服务效能,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策落实监督问效与后续评估,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引导和保障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现代化强区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源资产管理

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不断加大对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高,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针对我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现状,今年在开展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时,重点对2023年度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

一、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42879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02.78万元;固定资产218552.24万元;长期投资276.97万元;无形资产5246.59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及在建工程1095829.18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87.84万元;保障性住房1978.64万元;待处理财产损溢0.7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715.26万元,委托代理资产0.53万元。

固定资产218552.24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186408.67万元(其中:房屋181553.07万元);设备2762.33万元(其中:车辆333辆,账面净值1154.4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7.96万元;图书档案1692.12万元;家具、用具2732.97万元;特种动植物18.19万元。

2023年度,新增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固定资产173395.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8398.67万元,设备14443.51万元,图书档案25.42万元,家具、用具528.25万元;新增无形资产1554.7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496.14万元,计算机软件510.5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及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档案馆、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委党校5个部门及5家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2020年7月,市财政局出台《枣庄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前,区财政还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4家单位采购政府集采目录内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共计360.27万元。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经盘点,区住房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少计入固定资产1.51万元;区档案馆公务用车及0.30万元净水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

4.未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管理制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末对古邵镇政府管理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般耕地非农化面积2.37公顷。古邵镇耕地非农化地块9个,面积2.37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

2.一般耕地非粮化面积82.99公顷。古邵镇耕地非粮化地块233个,面积82.99公顷,主要为蔬菜大棚、种植林木情况。

3.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面积0.92公顷。古邵镇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地块5个,面积0.92公顷,主要为建筑物、采掘场堆放场占用情况。

4.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328.49公顷。古邵镇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474个,面积328.49公顷,主要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情况。

5.未履行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一是未制定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相关制度、办法;二是水费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古邵镇未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明确协议;四是古邵镇未对供水设备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截至2023年11月,古邵镇未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未完成下达的4.04万亩农业水价改革任务。

7.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建设不合规,未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

8.公共供水漏损情况严重。兴集、王庄、刘汪、瓦屋、邱庄取水口自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取水总量2762255立方米,供水量为1213139立方米,漏损1549116立方米。

9.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截至2023年11月古邵镇未经省级林业部门批准被非法占用地块14个,面积16.5亩。

10.挤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2.52万元。2023年6月区自然资源局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万元,截至审计日,古邵镇支出0.48万元,余款挤占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11.四支沟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主要问题:(1)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约定开工日期。(2)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开工。(3)工程进展缓慢,目前已停工。截至审计日,该项工程547.87米河道清淤未完工、观景平台未建设,绿化未按设计进行,工程进展缓慢且现场已停工。(4)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部分施工现场地被植物发生变更,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9.44%,未按合同履行变更程序。(5)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合规。项目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款10%为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合规。

三、审计建议

已在《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中建议: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建立完善涵盖土地、水、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制度体系,坚决履行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的安全性及效益,促进国家财富的增值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