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的汇报
7月30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峄城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下发了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对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实行清单管理,见底清零,按时高效完成整改工作。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9月底,区财政已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全额缴存国库,对未拨付项目剩余资金,加快支付进度。对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决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决算制度,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编制预决算。对预算约束力不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加强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的审核,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发送提醒函至相关单位,强化预算执行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对未硬化绩效目标约束、绩效评价结果未向社会主动公开等问题,已进行公开,并将项目绩效目标编审质量作为安排预算的硬性指标。对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运营效果不佳等问题,督促补办相关手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对网络安全防护不合规问题,已制定《峄城区财政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部分单位未拟定部门相关政策标准,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大数据安全日常检查、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问题,已拟定相关政策及标准,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等。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决算草案编制不实等问题,相关部门已承诺今后将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对单位保留实有资金账户、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规范资金存取、报销、评价、监督全流程管控,严格各项制度执行。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对未出台区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问题,已制定草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据实对账务及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确保账实相符;对单位未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查管理制度问题,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工作。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对土地资源资产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并下发至各村要求整改;对水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森林资源资产被违规占用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清理,确保恢复林地,并定期排查;对资源与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列入专项经费,预留拨付;对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不规范问题,落实各项制度,严格审核执行,规范变更行为。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已针对部门政策标准未制定、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络信息与大数据安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已拟定相关政策及标准,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等。对单位未及时清理3个实有资金账户问题,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对审计提出的财务制度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承诺严格“三重一大”审批手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强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
区政府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压实部门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评估、年度预算安排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的跟踪审计力度,紧盯财政资金,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督监测,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重点增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振扩大消费、工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效果,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实现高质量发展。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强化被审计部门、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推进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推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开展审计和其他监督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从严从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增强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