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检查信息(9月4日)
执法领域:煤矿安全监管
序号 |
行政执法类型 |
执法时间 |
行政执法对象 |
查出问题 |
处理结果 |
1 |
行政检查 |
2023年 9月4日至6日 |
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 |
1.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运输顺槽外帮锚网锈蚀严重,31617回采工作面轨道顺槽编号XZ-3消防支管处帮部菱形网破损,巷道存在多处片帮,31613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皮带架152#前后约10m范围内左帮片帮,锚网不能护帮,伞檐未及时清除,影响行人安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2.31613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人员位置监测误差超过3m,不符合《山东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技术要求(试行)》第7.4条的规定。 3.31613采煤工作面中部第一条断层附近有两棵单体支柱活柱伸出量不足20cm,不符合《3161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活柱伸出不小于20cm”的规定。 4.31613采煤工作面断层戗柱迎山角度偏小,不符合《3161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每增加6°-7°迎山角增加1°”的规定。 5.31613采煤工作面生产班未明确专人维护安全出口,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和《强化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6.31613采煤工作面充填体强度检测记录无充填体强度达到0.3MPa的时间,不符合《3161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充填8小时或强度达到0.3MPa回撤支柱”的规定。 7.31612采煤工作面为建下开采试采面,2023年7月份回采结束后,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出具试采报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8.31614运顺联络巷顶板离层仪处巷道跨度5.8m,顶板离层仪深基点安装深度6m,不符合《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 35056-2018)C2.1的规定。 9.31617上面上端头支护有一组柱距为935mm,31617运输顺槽超前支护有一棵单体液压支柱活柱升出量不足200mm,不符合《3161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端头支护柱距750mm”“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200mm”的规定。 10.31617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安全出口处行人过桥,现场测量宽度为0.6m,不符合《3161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宽度不低于0.8m”的规定。 11.31617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3#电子单体压力观测计表显11.5MPa,不符合《31617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12MPa”规定。 12.矿井三采区设计未及时更新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3.31617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站联轴器护罩未覆盖全部旋转部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14.31617采煤工作面30-86#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保护插件拔掉后,仍能送电运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 15.31617上轨道巷83#、99#调度绞车钢丝绳绳头固定在卷筒上,穿过绳孔的弯曲成锐角,不符合《矿用辅助绞车安全要求》(GB20180-2006)4.17的规定。 16.副井口出车侧栅栏门下侧距底板600m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17.31617配电点2台630kvA移动变压器并联运行,在选用低压侧总馈电开关时,未用该配电网络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8.地面空气压缩机1256#安全阀整定压力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19.井下南翼运输大巷轨道两侧堆积的物料与轨道距离不足0.3m,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头里侧检修距离不足0.7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0.煤柱1#联络巷42#风门处穿墙电缆套管用软管设置,起不到保护电缆的作用;31613运输顺槽联络巷风门有一根电缆穿过墙壁部分未用套管保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21.西翼大巷煤柱顺槽第一部带式输送机配电点处局部接地极使用的耐腐蚀扁钢厚度小于4m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22.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运输巷距溜头50m范围内未敷设压风管路,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七条及《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压风管路距工作面40m范围内,更换成Φ51mm压风管路”的规定。 23.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轨道巷内7台25Kw绞车钢丝绳未每天进行检查,不符合《矿井钢丝绳管理制度》中“每天检查一次”的规定。 24.31617上轨1#中车场JD-25型调度绞车(5-83#)制动不起作用,未及时检查维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25. 31608下轨道顺槽M-156#密闭处,供31613配电点20-30#高防开关用6KV电缆外护层破损,可见生锈铠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6. 316轨道巷第二组防跑车护栏地锚螺栓埋入地下,不方便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27.31617采煤工作面顺槽一处气动式防跑车护栏升降装置设计不合理,导致油绳挤压变形,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28.31617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烟雾传感器安装位置距驱动滚筒直线距离7.3m,回风段有可外移空间,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6的规定。 29.316辅助运输巷工作面迎头挖掘式装载机2运机尾有一处缓冲托辊损坏,不符合《316辅助运输巷作业规程》中“托辊损坏及时更换”的规定。 30.316辅助运输巷工作面迎头2-13#真空电磁启动器上接线腔内隔离板未固定,不符合《北徐楼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的规定。 31. 316辅助轨道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喷雾距迎头不足10m,接头漏水;316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喷雾安设在距迎头5m处且雾幕未覆盖全断面,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7.2.4的规定。 32.316辅助轨道巷87#风筒有3个吊环脱钩;316辅助运输巷工作面迎头供风风筒8处脱钩;多处风筒接头压边方向不一致,不符合《北徐楼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33.井下爆炸物品库附近未设置岩粉棚,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14.2.3.4的规定。 34.井下爆炸物品库雷管壁槽未设置金属网门,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14.2.3.2的规定。 35.井下爆炸物品库外来人员签字表,自5月26日至9月4日,矿井负责人只在8月7日有签字记录,不符合《北徐楼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中“安全保卫制度”第9条的规定。 36. 井下爆炸物品库雷管发放记录,无安全员签字栏,不符合《北徐楼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中“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第1条的规定。 37.31617上轨道巷1#隔爆水棚水袋采用易脱钩布置方式,个别水袋挂钩角度小于60°±5°,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6g)规定。 38.查看调度机台视频监控发现,该矿井下正在运行的集中皮带、316三部、大巷煤柱一部带式输送机卸载点未开启降尘喷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39.矿东南部大刘庄断层(H=150-200m∠65°)留设的断层防隔水煤柱未划为禁采区,不符合《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0.2022年10月份编制的三区管理报告未附文字注记说明不同的水害类型,不符合《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41.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中井田内采空区积水普查未包含3下煤层老空区,不符合《关于加快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鲁[2023]51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42.9月4日现场测试一采区支一在线水文观测站及奥4水文在线观测孔,在涌水量及水压变化超过20%时,矿井在线水文观测平台未实时预警,不符合《关于印发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3〕22号)第二条的规定。 43.矿9月份组织的水害隐患分析研判会未对316辅助运输巷、北翼轨道大巷扩修、北翼皮带机道扩修水害进行预测预报,不符合《关于印发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3〕22号)第五条的规定。 44.矿31613工作面物探区域未覆盖切眼附近区域,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45.北翼皮带机道扩修工作面现场一部水力升柱器压力表不归零,未及时维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46.北翼皮带机道及北翼轨道巷低洼处有积水未及时排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47.矿奥4水文观测孔法兰盘出水口堵塞未及时维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48.一般从业人员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未明确具体责任人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9.副井提升机操作规程中无应急电源接入后的相关操作,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六款规定。 |
责令改正、当场予以纠正、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责令限7日内改正、责令限15日内改正、责令限3日内改正、责令限30日内消除事故隐患、责令限15日内消除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