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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9-13


注: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台风级)12日14时中心距离浙江省舟山市东南方向约61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中心气压960百帕。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江东北部沿海靠近,于14日夜间至15日白天登陆或擦过上述沿海地区,并减弱北上,可能于16日进入山东


为深入贯彻国家防总部署,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省防指下发切实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提高认识,压实压紧防御责任。台风“梅花”强度大,路径复杂,可能带来强风、暴雨、高潮、巨浪、洪涝等灾害,加之我省当前刚刚开海,水利工程蓄水普遍偏多,防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立足于防强风、防暴雨、防山洪、防内涝,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估计本次台风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影响,迅速进入实战状态,严阵以待,做好万全准备。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把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动员群众、物资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转移安置等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汛防台风工作合力。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密切监视,及时有力预警响应。各级防指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和雨情、水情、汛情,及时组织气象、海洋、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滚动预测预报,突出抓好大风、风暴潮、局地强降雨、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为各级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狠抓预警与响应联动,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响应,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科学防范,有效避灾避险。

全面排查,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海上渔船、重点船舶、海上交通、施工项目、沿海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防台风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迅即整改,坚决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要做好化工园区、工矿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等高危企业和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产、停课、停运等非常措施。要全面排查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构筑物及塔吊、围墙、行道树等易倒伏物,妥善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要提前关闭旅游景点,有序疏散游客,全力保障安全。要抓紧做好城区内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口和排水泵站疏通工作,逐一落实应急抢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转。

不漏一人,狠抓人员避险转移。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咬定“不死人、少伤人”目标,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和近海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工作,加强对回港船只、“三无”船只及跨省避风渔船的监管,做到不漏一船、不留一人。要针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库、头顶库、尾矿库、工地简易板房、城乡危房、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进一步细化实化人员转移方案,逐户落实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联系人、转移交通工具等,第一时间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统筹做好人员安置和新冠疫情防护,全力保障转移群众生活,严防新冠疫情传播,严禁转移人员私自返回。

强化统筹,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要立足抗御强台风、大暴雨的最不利情况,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对强降雨地区水库逐库开展纳雨能力分析,科学调洪,留足防洪库容。要加强水利工程巡查、防护和调度,尤其是小水库、塘坝、险工险段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组织抢护,及时排除险情。要统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提前开启拦河闸坝,科学调度拦洪、错峰、滞洪,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

强化值守,提前做好救援准备。各级要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要备齐备足防汛救灾物资,落实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人员,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救援需要。要统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加强与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联动,及时与海事部门沟通,针对重点地区和部位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快速出动、高效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3    来源:


注: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台风级)12日14时中心距离浙江省舟山市东南方向约61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中心气压960百帕。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江东北部沿海靠近,于14日夜间至15日白天登陆或擦过上述沿海地区,并减弱北上,可能于16日进入山东


为深入贯彻国家防总部署,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省防指下发切实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提高认识,压实压紧防御责任。台风“梅花”强度大,路径复杂,可能带来强风、暴雨、高潮、巨浪、洪涝等灾害,加之我省当前刚刚开海,水利工程蓄水普遍偏多,防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立足于防强风、防暴雨、防山洪、防内涝,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估计本次台风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影响,迅速进入实战状态,严阵以待,做好万全准备。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把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动员群众、物资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转移安置等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汛防台风工作合力。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密切监视,及时有力预警响应。各级防指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和雨情、水情、汛情,及时组织气象、海洋、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滚动预测预报,突出抓好大风、风暴潮、局地强降雨、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为各级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狠抓预警与响应联动,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响应,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科学防范,有效避灾避险。

全面排查,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海上渔船、重点船舶、海上交通、施工项目、沿海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防台风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迅即整改,坚决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要做好化工园区、工矿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等高危企业和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产、停课、停运等非常措施。要全面排查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构筑物及塔吊、围墙、行道树等易倒伏物,妥善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要提前关闭旅游景点,有序疏散游客,全力保障安全。要抓紧做好城区内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口和排水泵站疏通工作,逐一落实应急抢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转。

不漏一人,狠抓人员避险转移。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咬定“不死人、少伤人”目标,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和近海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工作,加强对回港船只、“三无”船只及跨省避风渔船的监管,做到不漏一船、不留一人。要针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库、头顶库、尾矿库、工地简易板房、城乡危房、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进一步细化实化人员转移方案,逐户落实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联系人、转移交通工具等,第一时间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统筹做好人员安置和新冠疫情防护,全力保障转移群众生活,严防新冠疫情传播,严禁转移人员私自返回。

强化统筹,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要立足抗御强台风、大暴雨的最不利情况,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对强降雨地区水库逐库开展纳雨能力分析,科学调洪,留足防洪库容。要加强水利工程巡查、防护和调度,尤其是小水库、塘坝、险工险段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组织抢护,及时排除险情。要统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提前开启拦河闸坝,科学调度拦洪、错峰、滞洪,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

强化值守,提前做好救援准备。各级要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要备齐备足防汛救灾物资,落实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人员,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救援需要。要统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加强与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联动,及时与海事部门沟通,针对重点地区和部位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快速出动、高效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