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制定了峄城区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婴幼儿服装重点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旧版同种(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