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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1.6)

来源: 峄城区发改局 时间: 2021-06-15
收费项目名称 定价类别 行业主管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依据(文号) 定价部门 执行机构 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 房地产管理部门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2、枣价费发[2018]93号 峄价字﹝2018﹞37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 物业公司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服务星级 基准价格 浮动幅
不带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带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一星级 0.25 0.60 上浮 20%下浮不限
二星级 0.45 0.85
三星级 0.70 1.10
四星级 0.90 1.30
五星级 1.20 1.70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目 基准价格 浮动幅度
停车服务费 20元/月·车位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车位场地使用费 80元/月·车位
临时停放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免费) 1元/小时·车位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基准价格 浮动幅度
车位租赁费 露天停车 80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室内停车 200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政府指导价 环卫 部门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 峄价字﹝2018﹞34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 垃圾处理企业 (一)城市规划区内的居民(含辖区内的临时住户),凡由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清扫保洁、运输处理的,每户每月5.00元,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垃圾清扫保洁的,每户每月3.00元,由居民缴纳。
(二)城市规划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实有人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3.00元,由单位负责缴纳。
(三)城市规划区内有关行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本条内各项不得重复收取):
1、从事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按餐厅和操作间的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0元;宾馆、旅社、招待所按实有床位的50%每天每床1.00元,由经营者缴纳。
2、大型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按营业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0.30元;1001-300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0.20元;3001平方米以上的,每月每平方0.05元,由经营者缴纳。
3、经营性门市,按自然间每月每间20.00元,二楼及二楼以上按每月每平方米0.30元征收,由经营者缴纳。经营性门市营业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含本数)的按大型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标准征收。
4、各类固定摊点和流动摊点,按每天每平方米0.30元由经营户缴纳。集贸市场、单位管理的停车场和主次干道单位门前(以路沿石为界),按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由业主或经营者缴纳。
5、城区建成区集贸市场内的非沿街经营性门市,其垃圾处理费按自然间每间每月20元收取,由经营者交纳;对已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的门市,不得再向经营者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营运车辆:出租车每车每月2.00元;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每车每月10.00元;2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月 20.00元;货车按吨位每月每吨1.00元。
(五)建制镇垃圾处理费按城区标准减半征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政府指导价 公安、城管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峄发改字﹝2019﹞75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 山东冠世榴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小型机动车(客车20座、货车2吨及以下):5元/辆·次
大型机动车(客车20座、货车2吨以上):  10元/辆·次
对安装公安部门核(换)发新能源汽车牌照的机动车,按上述同类型车辆收费标准优惠1元/辆·次收取。
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市政维修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车辆渡口通行费 政府指导价 交通运输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


峄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1.6)

发布时间: 2021-06-15    来源:
收费项目名称 定价类别 行业主管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依据(文号) 定价部门 执行机构 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 房地产管理部门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2、枣价费发[2018]93号 峄价字﹝2018﹞37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 物业公司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服务星级 基准价格 浮动幅
不带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带电梯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一星级 0.25 0.60 上浮 20%下浮不限
二星级 0.45 0.85
三星级 0.70 1.10
四星级 0.90 1.30
五星级 1.20 1.70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目 基准价格 浮动幅度
停车服务费 20元/月·车位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车位场地使用费 80元/月·车位
临时停放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免费) 1元/小时·车位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基准价格 浮动幅度
车位租赁费 露天停车 80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室内停车 200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政府指导价 环卫 部门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 峄价字﹝2018﹞34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 垃圾处理企业 (一)城市规划区内的居民(含辖区内的临时住户),凡由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清扫保洁、运输处理的,每户每月5.00元,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垃圾清扫保洁的,每户每月3.00元,由居民缴纳。
(二)城市规划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实有人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3.00元,由单位负责缴纳。
(三)城市规划区内有关行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本条内各项不得重复收取):
1、从事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按餐厅和操作间的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0元;宾馆、旅社、招待所按实有床位的50%每天每床1.00元,由经营者缴纳。
2、大型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按营业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0.30元;1001-300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0.20元;3001平方米以上的,每月每平方0.05元,由经营者缴纳。
3、经营性门市,按自然间每月每间20.00元,二楼及二楼以上按每月每平方米0.30元征收,由经营者缴纳。经营性门市营业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含本数)的按大型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标准征收。
4、各类固定摊点和流动摊点,按每天每平方米0.30元由经营户缴纳。集贸市场、单位管理的停车场和主次干道单位门前(以路沿石为界),按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由业主或经营者缴纳。
5、城区建成区集贸市场内的非沿街经营性门市,其垃圾处理费按自然间每间每月20元收取,由经营者交纳;对已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的门市,不得再向经营者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营运车辆:出租车每车每月2.00元;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每车每月10.00元;2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月 20.00元;货车按吨位每月每吨1.00元。
(五)建制镇垃圾处理费按城区标准减半征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政府指导价 公安、城管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峄发改字﹝2019﹞75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 山东冠世榴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小型机动车(客车20座、货车2吨及以下):5元/辆·次
大型机动车(客车20座、货车2吨以上):  10元/辆·次
对安装公安部门核(换)发新能源汽车牌照的机动车,按上述同类型车辆收费标准优惠1元/辆·次收取。
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市政维修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车辆渡口通行费 政府指导价 交通运输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区价格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