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处罚信息(2023年8月)
来源: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3-08-0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峄市监榴食处罚〔2023〕41号 |
山东东方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款 |
山东东方乐饮品有限公司 |
91370404698055520L |
闫桂超 |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
2023.7.28 |
已履行 |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