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处罚信息(2025年4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枣峄市监处罚〔2025〕10号 |
枣庄市华联盈创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枣庄市华联盈创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
91370404MA3TGE6025 |
王涛 |
1、没收违法所得肆元捌角(¥4.80);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3、警告。 罚没款合计伍仟零肆元捌角(¥5004.80)。。 |
2025.04.10 |
未履行 |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