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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翰林小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时间: 2023-08-16


资助政策

为切实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规范资助行为,特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枣庄市社会救助办法》要求,特制定如下内容:

一、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公众号、宣传专栏、教室内张贴等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保存好相关回执等材料及图片以备查验。

(二)做好资助告知工作。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学生及其家庭全面知晓受资助情况,在各项资助金发放到位后,通过发放“受助信息通报卡”等方式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信息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庭。做好“受助信息通报卡”等材料的回执存档工作,以备查验。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排查和动态调整

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名单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排,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对新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程序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进行评议、评审和公示,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三、精准确定资助对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要继续强化精准识别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库进行核查比对。一是通过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库信息和即时帮扶人口信息等与学籍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二是必须使用“2022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对所有在籍在校学生进行在线比对,将排查识别的特殊困难学生核实信息后于9月30日前全部录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三是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省外户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数据,核实后作为省外户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资助依据。

四、做好各类助学金发放、学杂费免除

对于动态调整纳入秋季学期免学杂费资助范围的学生要及时做好退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特殊困难学生分类管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中规范做好脱贫享受政策、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的识别,建立台账,分类归档管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规范做好识别认定、评议公示等各环节,强化档案整理、使用与归档,加强舆情应对与投诉处理工作。

(三)加强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子系统秋季学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目标。


申请指南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