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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翰林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时间: 2025-05-27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国家以及山东省资助政策规范,特制订资助申请指南如下:

一、资助条件与对象

峄城区翰林小学家庭困难的在校生

二、申请环节与材料准备

(一) 提前告知

开学初,学校向全体学生发放资助一封信,家长或学生需了解资助政策,并上交申请回执。

(二) 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准备

根据个人家庭情况,上交手中现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病例、证件等。

依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以下11类学生可享受“免审即享”政策,即无需上交证明材料,即可享受生活补助。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残疾学生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四)学校认定

学校开展三级认定工作,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资助档次。因峄城区翰林小学属于义务段非寄宿学校,故本校受助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资金发放:由上级部门发放,每学期按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312.5元。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相应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

信息真实:所有信息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责任。

材料完整: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清晰,避免遗漏或模糊。

关注公示:及时关注学校公示的认定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