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翰林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国家以及山东省资助政策规范,特制订资助申请指南如下:
一、资助条件与对象
峄城区翰林小学家庭困难的在校生
二、申请环节与材料准备
(一) 提前告知
开学初,学校向全体学生发放资助一封信,家长或学生需了解资助政策,并上交申请回执。
(二) 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准备
根据个人家庭情况,上交手中现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病例、证件等。
依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以下11类学生可享受“免审即享”政策,即无需上交证明材料,即可享受生活补助。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残疾学生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四)学校认定
学校开展三级认定工作,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资助档次。因峄城区翰林小学属于义务段非寄宿学校,故本校受助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资金发放:由上级部门发放,每学期按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312.5元。
三、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相应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
信息真实:所有信息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责任。
材料完整: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清晰,避免遗漏或模糊。
关注公示:及时关注学校公示的认定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