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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翰林小学安全制度(汇总)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时间: 2023-08-11

    

峄城区翰林小学没有食堂、校车、宿舍


峄城区翰林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订此制度: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课程管理中心同意,不准私自调课,有特殊情况调课需带调课单上课。    

二、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反之,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三、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五、实验课教师和实验人员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六、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在由任课教师负责。    

七、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施救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班主任在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十、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并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教师工作。


峄城区翰林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体育教学特点,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课堂上,课间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他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殊特殊体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不能安排其进行体育运动。

3、室外体育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子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体育课上安排运动前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8、不能出现课堂上扎堆聚集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受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峄城区翰林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三、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四、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五、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求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七、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八、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九、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一、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二、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账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三、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四、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五、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六、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七、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十八、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翰林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大型玩具、教职工宿舍、教学设施,其中包括围墙、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中层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对检查出的不安全校舍要按照下列制度及时维修:

(1)平时维修。对房屋的保养应随坏随修,及时处理,如局部漏雨,泥条天棚小块塌垮,门窗合扇松动,冬天门窗玻璃破损,电线脱皮,开关损坏,插座壳面破损,水龙头滑丝等。应少量储备灰、砖、油毡纸、水电小五金等器材,以备急用。

(2)假期维修。对于较大型和提前预测的维修,应在假期进行,要选好施工队,做好施工监督,把好验收关,发现为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尽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

(3)不论何时施工、维修,都应把安全因素考虑在首位,要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要拒绝使用。

(4)学校派专人对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漏雨、墙体断裂、墙皮脱落等能自己维修必须马上动手维修,较大型难以解决的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小型维修一定要抓紧落实,决不能人为地轻度破损变成重度危房,造成停课。人为因素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翰林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工作

(一)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二)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校长为全校的防火总负责人;学校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学校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校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具体的消防工作。

三、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学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四、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学校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五、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火灾预防措施

(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校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校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校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学校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校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气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翰林小学门卫安全工作制度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校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来人员到我校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校及离校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校要提高警惕,有情况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校。

4.平时要锁好大门,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不得让幼儿擅自离校或让陌生人接走。中途有家长来接幼儿,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并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校大门,要保证幼儿校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校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6.保证校内的安全,教职工的摩托车或非机动车进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家长的交通工具、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7.做好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保持校内环境优美整洁。

8.做好校内物资的保障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校,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管理好各道大门及各班活动室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9.每天做好幼儿学校的防火及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上报。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校工作。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10.门卫衣着要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传达室内要整洁,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翰林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科室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科室应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协议,工作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身份证刷卡进入幼儿校,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校,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必须有所住地区介绍信、身份证。

6、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无奖金,期满合格后签订合同。

7、合同一年到期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又愿意继续干,可继续合同,工作两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可升一级工资。

8、聘用后,教师可享受学校职工的福利待遇。

9、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违纪一次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扣除奖金,违纪两次警告,三次解除合同。

10、对学校设施、用具过失损坏赔偿50%,责任损坏赔偿全部损失费和修理费。

11、临时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


翰林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当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师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师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教师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物资的建设。


翰林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多功能报告厅、实验室、图书室、中医药馆、国学馆、射箭馆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校长同意。后勤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翰林小学低年级学生安全制度

一、预防烫伤

1、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在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低年级学生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低年级学生的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低年级学生面前。

2、低年级学生不得出入配电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教育低年级学生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能伤着别人。

2、教育低年级学生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低年级学生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低年级学生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不要穿硬皮鞋。

4、低年级学生在大型器材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野中。

5、教育低年级学生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三、预防药物中毒

1、酒精、消毒液等腐蚀性物品,要放到专用橱柜保管。

2、低年级学生药品要放在低年级学生不易接触到的地方,当班老师负责低年级学生服药工作。

四、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

1、低年级学生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2、教育低年级学生不要把纸团、别针、扣子等细小物品,塞到鼻、耳、及嘴巴里。


翰林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保教秩序,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校领导负责,专职人员配合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关心校内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积极的调解工作搞好安定团结。

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好本班、本部门以及自己所管辖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建立《门卫安全制度》,保安和门卫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校门进出制度。

四、家长接送孩子等待学生放学后家长应带孩子尽快离开学校 。

五、建立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每天放学、下班、节假日以及学校举办集体活动时,各班、各部门都要提高警惕,安排好本班、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要锁好门窗,保险柜等。

七、财务人员应按财会制度保留现金。对于贵重物品和主要文献资料、票证、印章等各部门都要妥善保管好,放到安全处。

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带入学校。

九、每天放学、下班、节假日前,各班、各部门都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

十、加强对供电系统和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及时排除隐患和故障,避免因安装不当、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确保学校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

十一、安全检查人员、值班人员、保安和门卫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十二、校门、教室、办公室以及其他重要场所,应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锁门,防止坏人入内。

十三、加强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非本单位职工严禁进入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十四、加强对全校各部位的巡察,组织保卫人员查找治安及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和做好防范。

十五、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和与小区保安的配合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十六、门卫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打开“110”报警联网系统,如报警系统报警应及时巡查。

十七、做好学校门前交通的疏导工作。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地震、气象灾害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救灾应急工作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特制定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

1、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制定学校破坏性地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积极争取外援。

2、宣传通讯组: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3、疏散引导组:充分利用好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引导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4、警戒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排险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6、医疗救护组: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二、台风、暴雨、雷击灾害的应急处理

1、台风、暴雨、雷电来袭时,应立即停止在操场上的活动,迅速组织学生到室内躲避。如在下课或放学时遇暴雨雷电,应将学生暂时滞留教室内。

2、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的应急处理,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医疗救护组在有人受伤时进行现场救治,或派车送医院。警戒保卫组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排险保障组织对建筑物进行加固、排险。

3、若电线杆、树木或其他高架物倾斜,排险保障组要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4、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5、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其他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遭到雷击。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

6、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7、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翰林小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学校长报告。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校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五、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三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体局。

六、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七、在安全检查中还必须做好对学校贵重物品、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工作的检查,防止发生失窃和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八、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翰林小学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学校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以确保学校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学校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学校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室内外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求对学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翰林小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并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幼儿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翰林小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气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人员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树木杂草,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各责任区责任人组织自查,幼儿校平安创建领导组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全体教职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人和事,全体师生员工都有制止和检举义务。


翰林小学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点、定期清洁卫生,每周进行检查评比。

2、学生教玩具,要保持清洁,每周做好消毒、清洗工作。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

4、洗手间及厕所每日打扫并进行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学生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饭后漱口,教育学生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学生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可带条干净的小手帕

4、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用品专用。

2、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医院证明方可回校。

3、对患传染病的患儿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翰林小学预防疾病制度

一、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宣传及入校学生接种情况登记检验工作,督促学生按年龄和季节完成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和补种工作。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各项卫生打扫及消毒制度,创造健康洁净的环境。

三、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及缺课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坚持针对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教育宣传和疾病预防宣传,督促学生和家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的流行期间不带学生到公共场所。


翰林小学班级安全制度

1、保证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每天使用前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学生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老鼠药)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学生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5、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学生饮用。吃饭时,不要讲话,不要惹他们哭、笑或打闹。不准私自带学生去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学生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不能让学生独立上厕所,防止学生滑倒摔伤。  

7、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  

8、静校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各种电器、,拉电闸。要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9、外人不得随意来校,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0、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制度。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他事务。

11、不要让学生养成吃瓜子,花生米,蚕豆等小食物的习惯。教育学生不要口含小食物,小玩具睡觉,跑,跳,或相互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12、不要给孩子玩弹子,笔帽,纽扣等物品,不要让学生自己吹气球,  

13、对班内出现的事故及时上报,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并根据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做出相应处罚。


翰林小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1、严格把守学校大门,孩子全部入校后大门锁上,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用电话联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在传达室等待。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校长和值班领导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校。  

3、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学校门口。教师上班期间不得随便出入学校,必须出示请假条,并做好登记。

4、家长因事入校必须得到班主任许可后由班主任带领孩子到大门口处理事情。

5、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翰林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平安校园”的创建成果,切实深化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一岗:工作岗位;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业务工作责任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校的安全稳定,现制定我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校校”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一岗双责”制要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各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属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5.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四、工作举措

深化“一岗双责”制度,要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全员上岗,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细化管理,追究责任。要实现领导、机制、人员、措施四落实。应从以下几方面,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为确保推进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这是建立“一岗双责”制的重要保证,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1.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要守土有责,相互支持。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有责;谁处理,谁有责”主体责任制。

2.各部门、班级等负责人是校、本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班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相关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不断夯实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教育幼儿的责任。学校实行安全工作授予责任制,即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负责,谁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进一步制定“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网络。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逐级抓,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综合考核,教师评优评先、晋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