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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苏堂小学规章制度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时间: 2023-07-10


苏堂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到校、进校

1.常规要求

(1)学生出家门应穿戴整洁,戴好红领巾和小黄帽,注意交通安全。

(2)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达接送点,在护导教师和安全小卫士的指导下站队进校,东、西路队各站两队(学生较少时站一队)进校,走在安全通道内。

(3)进校时自动成队。遇到升旗时(周二——周五),自觉站立,脱帽、少先队员行队礼。

2.考核办法

(1)不戴小黄帽、红领巾,每人次扣1分。(2)早到校的每人次扣1分。(3)不听护导教师和安全小卫士指挥,自行进校的,每人次扣1分。(4)见到护导教师和安全小卫士检查,故意跑逃的,每人次扣1分。(5)不按要求走在安全通道内,每人次扣1分。(6)不按要求站队,每人次扣1分。(7)家长送到接送点以内,每人次扣1分。(8)教室不按时开门,每次扣1分。

二、打扫卫生

1.常规要求

(1)打扫卫生的时间是早晨到校和中午到校后(预备铃响前打扫完)。

(2)其它时间进行保洁。

(3)平时打扫卫生的重点:

①教室:瓷砖、护栏、窗台、班牌、门上椋、地面、多功能橱、讲桌、黑板沿、走廊内侧的窗玻璃。

②卫生区:楼梯、走道、护栏、瓷砖、门前地砖、花坊、地面。

(4)大扫除时按负责科室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打扫。

(5)打扫卫生时要认真,打预备铃时要停止打扫卫生,及时走进教室,准备上课。

2.考核办法

(1)地面卫生打扫不干净,不彻底,扣1分。(2)窗台不干净扣1分。(3)瓷砖、护栏不干净扣1分。(4)花坊、地面有纸屑或其他垃圾扣1分。(5)班牌及学生硬笔展展牌不干净扣1分。(6)讲桌、黑板沿不干净扣1分。(7)卫生扫除时有蜘蛛网,扣1分。(8)有垃圾未扒,扣1分。(9)学生打扫卫时不认真,打闹,扣1分。(10)无特殊情况不拖地的,扣1分。(11)学生不按时回教室,扣1分。(12)室内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卫生区垃圾箱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

三、升旗仪式

1.常规要求

(1)周一升旗仪式

①集合、行进要求

㈠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听音乐信号,体育委员(中队旗手)迅速集队,按照规定路线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集队要求快、静、齐。

㈡行进间保持班与班之间的间隔距离,保持队伍的整齐。

㈢队伍行进间要踏准音乐节奏前进,转弯做到90度。

②仪式要求

㈠出旗:旗手执旗(执旗方式:双手执旗,右手在上,斜扛肩上),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或正步)走向旗杆,全体师生目送国旗至旗杆下。旗手及护旗手在行进过程中步伐要整齐,要踏准音乐节奏,护旗手负责将国旗挂在拉线上,旗手检查无误后,准备升旗。

㈡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师生,队列整齐,全体立正,行注目礼,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者就地肃立,国旗升至杆顶毕)。升旗仪式时,手里不准携带物品,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

㈢服装要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

㈣升旗时应同时奏国歌。国旗应伴随国歌乐曲徐徐升起,至乐曲终了时,国旗升至杆顶。国旗升起时,脱帽,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全体教师、非队员肃立行注目礼,(队礼标准姿势:立正,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顶,手面与小臂为平面,小指边缘面向前,小臂与地面夹角约为60℃)国旗升至杆顶后,全体师生同时礼毕。

㈤升旗后,师生要认真倾听国旗下讲话内容。

㈥唱国歌时,校园内所有人员面向国旗方向肃穆站立,并且声音洪亮地演唱国歌。全体师生齐唱国歌。唱国歌时要看指挥。歌词、高音、节奏要准确无误,要和音乐伴奏合为一体,声音要响亮。

㈦升旗结束后,各班按序退场,教职工与学生按规定的顺序、路线退场,教职工要认真做好学生表率。

(2)周二至周五升旗仪式

周二至周五,由升旗班级进行升旗,升旗时间为7点45分,遇到阴雨天、刮大风天气不再升旗。

2.考核办法

(1)升旗时不严肃、说话或做与升旗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

(2)升旗时走动,每人次扣1分。

(3)升旗时未脱帽,每人次扣1分。

四、课间

1.常规要求

(1)下课后,学生在教室内外都要慢步轻声,不能大声喧哗、追逐奔跑。

(2)课间休息要爱护桌凳门窗、花草树木、图书仪器等公共财物,不准在墙壁和课桌上乱写乱画。

(3)课间值日生要认真及时地擦好黑板,并清扫课桌及室内外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4)不要在楼梯玩耍,不要在走廊内做游戏,禁止骑栏杆或顺着栏杆滑行。轻步登楼,上下楼梯时要有秩序,要礼让,做到靠右走。

(5)不随便吐痰、倒水、丢纸屑、果皮,下课后,主动收拾整理好桌洞,将桌内、桌上和桌下的垃圾收拾好,主动放到垃圾回收箱内。

(6)禁止在楼上进行踢毽子、跳绳等任何体育运动。

(7)不准在校园内玩不健康、不文明、不卫生的游戏或其他违纪活动。

(8)学生进办公室必须先有节奏的轻轻敲门,再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2.考核办法

(1)在教室、走廊、操场上追跑,打闹,每人次扣1分。

(2)学生课间在教学楼上进行体育运动,每人次或每例扣1分。

(3)滑楼梯栏杆下楼,每人次扣2分。

(4)上、下楼梯时拥挤,每人次扣1分。

(5)在游戏区玩耍时做危险动作,每人次扣1分。

(6)进办公室不喊报告、出办公室不说再见,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7)打架、骂人,做不文明举动,每人次扣1分。

(8)学生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须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离校证明,否则每人次扣1分。

(9)打预备铃,还在校园玩耍,每人次扣1分。

(10)无故进入草坪或者健身器材处玩耍者,每人次扣1分。

(11)上厕所不站队、拥挤者,每人次扣1分。

(12)故意欺负小同学、偷窃、勒索钱财、打架斗殴的,每人次扣5分,学校将其违纪行为记入学籍档案。

(13)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故意留长指甲、染指甲,每人次扣1分。

(14)如班级课间发生安全事故,每例扣当月量化成绩1分。当月班主任工资直接降为三等。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扣当月班级量化分、直接降为三等外,期末不得评为先进班级或优秀中队,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或优秀中队辅导员。

(15)该项内容采取集中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物品摆放

1.常规要求

(1)桌凳摆放一条线,凳子统一放在桌子下面。

(2)桌上物品摆放一条线,桌上只摆下节课用书和文具。

(3)学生水杯统一放置在后窗台或固定一个桌子。

(4)学生书包必须放在课桌内,而且书包系不能外露。

(5)作业、书本等学习用品不得放在桌下。

(6)讲桌上面物品摆放整齐。

(7)多功能橱内物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8)拖把使用后用洗涮干净,统一挂在规定位置。

2.考核办法

(1)1—6条要求,由德育处采用抽查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出级部中的班级名次,一月汇总进行量化。

(2)多功能橱物品摆放不整齐有序,扣1分。

(3)拖把用完不挂,每一个扣1分。

六、眼保健操

1.常规要求

(1)上午第二节课、下午练字课下课铃声响起,授课老师须停止授课,学生收拾学习用品,然后轻闭眼睛,准备做操。

(2)做眼保健操时注意力要集中,全身肌肉放松,按节拍进行。

(3)按摩穴位要正确,手法要轻缓,以穴位感觉酸胀为宜。

(4)做眼保健操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安静,不能离开座位或送作业等与做眼保健操无关的事情。

2.考核办法

(1)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学生还没有收拾整齐物品扣1分。

(2)学生做眼保健操时,有说话的,睁开眼睛的,扣1分。

(3)学生在眼保健操时送作业,扣1分。

(4)各班都做眼保健操,检查人员也可根据做操认真情况对同一级部各班进行排名,一月进行小结纳入课间操按等次量化。

七、课间操

1.常规要求

(1)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各班主任要立即到本班级,待学生做完眼保健操后,组织学生在教室门前站队,做到快、静、齐。

(2)班主任要在本班队伍的中间或者靠前的位置,带领队伍下楼,下楼时要安静,不拥挤,按照规定路线走到指定做操位置。

(3)学生如无特殊情况,要全部做操,任何科任教师都不能留学生。

(4)到达做操位置时,学生列队要横竖成行。

(5)做操时要安静,要跟着节拍去做,力求整齐划一,严禁打闹、说笑、散漫、应付。班主任必须在本班队伍前或队伍中,观察本班学生做操情况。

(6)课间操做完后,听到解散音乐时再解散,自动成队,有序回教室或上厕所。

2.考核办法

(1)学生在教室门前站队时,说话、东张西望,不能做到快、静、齐的要求,扣1分。

(2)学生下楼时拥挤,有说话的,扣1分。

(3)站队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4)做操时有说话的,做操不认真的,每人次扣1分。

(5)提前解散,扣1分。

(6)不按指定楼梯上楼,每人次扣1分。

(7)德育处每周组织人员对各班级进行量化打分,一月进行汇总量化。

八、集会

1.常规要求

(1)听到集合的音乐信号后,由班干部带领在教室门前站队。

(2)需带凳子时,双手把凳子放在胸前,凳腿向下,前后同学要留有一定距离,以防碰撞,不能把凳子放在身体的左右侧。

(3)在教室门前集合完毕后,按照指定的楼梯下楼,下楼时要专心,以防踩空,不得说话,不得拥挤。

(4)准时进入会场,听从老师安排,按指定地点就座,保持队伍整齐。

(5)进入会场后,不打闹嬉笑,不高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杂志,专心听讲,重要内容做好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听报告、看演出时,不指指点点,不随意议论,不起哄、喝倒彩。

(7)因故离开会场时要请假,走动时脚步要轻,动作要迅速,但不奔跑,态度要大方、举止要文雅。

(8)外来客人进入和退出会场时,应鼓掌迎送,同学接受嘉奖时热烈鼓掌,以示祝贺。

(9)报告开始和结束时应鼓掌表示欢迎和感谢。

(10)不得带零食,吃零食,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11)散会后,听从指挥,依次离开会场,上下楼不得拥挤。

2.考核办法

(1)不按要求搬凳子,扣1分。

(2)开会过程中有说话,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

(3)鼓倒掌,喝倒彩,班级内出现一次扣1分。

(4)会场上带零食、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5)会议结束,不按指定路线回教室,扣1分。

(6)会议结束,没做到场地净,扣1分。

九、外出活动

1.常规要求

(1)参加校外活动的班级,需由学校组织,班主任老师不得自行组织校外活动。

(2)在参加校外活动前,认真听取学校安全知识讲座,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

(3)外出时,不大声喧哗或闲谈,保持队伍的整齐。

(4)如带有劳动工具,要注意安全,不得利用工具随意打闹,以防危险。

(5)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应告知家长,取得家长同意。

(6)应听从指挥,要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去做。

(7)活动时,不得单独活动或中途私自离开。

(8)举止要文明,遵守社会公德,树学校良好形象。

(9)自觉遵守乘车管理规定,维护乘车秩序,按规定上下车。

(10)不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等危险物品乘车。

(11)有事需离开应向老师说明情况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队。

(12)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活动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服从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

(13)不允许私自到危险地域活动,不允许到江、河、湖、海、泊、水库等非游泳池的地方游泳。

(14)活动结束时,有顺序带回。

2.考核办法

(1)不经学校同意,班主任私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的,扣班级量化2分,并通报班主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班级量化5分,本月综合量化奖励直接定为三等,期末不得评为先进班级或优秀中队;出现安全问题,按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2)对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学生不听从指挥,每人次扣1分。

(3)学生不注重公德,不讲文明礼貌,每人次扣1分。

十、放学路队

1.常规要求

(1)上、下午放学时,各班均要排好路队放学,至指定的接送线方可离队。

(2)各班路队自始至终排成四列纵队,选一名总路队长作为领队,东西路队各设一名分队长排在该队最前面举本班标志。

(3)路队放学程序:放学铃声响后,各班迅速按学校规定的顺序到指定位置整队待发。

(4)一般情况下,家长必须在校外两侧的接送线外接学生,没有特殊原因,堵在校门口接送学生或在接送线以内接送学生,将对学生所在班级扣分。

(5)上、下午放学时,班主任护送路队到指定地点,确保路队整齐有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2.考核办法

(1)不站队有序下楼,每次扣1分。

(2)不到指定地点站队扣1分。

(3)打闹、嬉戏、掉队、插队每人次扣1分。,

(4)不按要求举班级标志牌的每次扣1分

(5)提前下队,每人次扣1分。

(6)队伍不整齐,出校门拥挤,每次扣1分。

(7)班主任不把学生送到校门口,每次扣1分。

十一、静校

1.常规要求

(1)各班级放学后应站队离校,任何学生不得在校内逗留。

(2)德育处于放学后20分钟检查。

2.考核办法

(1)无正当原因没有离校的,每人次扣1分。

(2)教师私自留学生出现安全安全问题,由当事老师负全责。

十二、班队工作

1.常规要求

(1)各项材料要及时上交,包括:班队工作计划、班队工作总结、论文、家校交流记录等。

(2)临时性班队工作完成情况。指学生集会、学生实践活动、学生集训、收费、一封信上交、大型活动等执行情况。

(3)班务工作日志。每学期期末检查班务工作日志,并按质量评分量化。

(4)班主任老师要根据德育处和少先队要求,提前做好主题队会氛围布置,设计好教学内容,精心挑选队会照片并按时上传。

(5)班主任应积极处理班级工作。

2.考核办法

(1)各项材料每晚交一天扣1分,不交不得分,并通报批评。

(2)例会、集会等活动班主任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扣2分,不按时完成或不按要求执行扣3分;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故意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给学校工作或荣誉造成不良影响者,扣3分,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50%—100%,期末不能评为优秀中队和先进班级。

(3)德育处组织教师对班主任工作日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按照一、二、三等进行量化。

(4)不按德育处要求组织好班队会授课内容和氛围布置,每次扣1分。

(5)班主任不能认真处理班级工作,消极对待,有意将问题上交德育处的,每次扣班级3分。

十三、其他常规及考核

1.公物管理方面由总务处提供。

2.学校开展的各类主题活动按每次学校下达文件的规定记分。

3.好人好事。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班级或学生个人,由德育处办公会研究酌情给班级加1分奖励。

4.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参加者扣2分。给学校工作带来影响者扣3分,当月量化定为三等,期末不能评为文明班。情节严重者按班队工作第2条执行。

5.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中出现的扣分项目,隶属于学生或班主任的,纳入此量化考核体系。

十四、奖惩规定

1.月量化、月绩效详见《苏堂小学班主任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班级、先进班级

(1)因教育不当引发学生出走、逃课的;(2)班内出现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3)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4)班主任有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和乱收费现象的;(5)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6)在工作中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不服从学校管理,有意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打架、骂人、拉帮结派,无理取闹的;(7)其它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行为的。

十五、几点说明

1.本量化考核方案有关问题的解释权在德育处,有异议的问题由德育处办公会商定,报学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2.学生或班主任对量化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可向德育处反映,通过一定的形式加以完善。

3.班主任、学生对学校有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期末量化总评中,由个人或班主任提出申请,德育处审核后报学校行政办公会通过,给予特殊荣誉奖励。

4.班级量化成绩是对班主任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的主要依据。

5.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调整某些方案的,由德育处拿出具体意见,报学校办公会通过,如有重大调整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本考核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制度废止,解释权属于校委会。


苏堂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促进学校顺利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总体办学水平,特修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勤制度

1.上下班考勤:

(1)主管处室:办公室

2)教职工上下班实行电子考勤,上班开机时间:预备铃前30分钟——预备铃;下班开机时间:下班前5分钟——下班后30分钟。

(3)在校门值勤的人员上班可不考勤,由德育处于前一周向办公室开具书面说明,下午下班必须参加考勤。

(4)迟到者要在到校后立即到考勤处考勤,以便统计到校时间,以免按旷班处理。超过考勤时间1小时内为迟到。具体处理见第四条处理意见。

(5)办公室负责人每周一核查上一周的考勤情况,及时公布考勤结果。

2.岗位考勤:

(1)主管处室:轮流值勤干部

(2)值勤干部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不在且又未请假,按旷班一节处理。抽查结束5分钟内给值勤干部说明正当理由者可解除处理。

3.集会考勤

(1)主管处室:办公室

(2)周一升旗、教工例会、全校大会等大型集体活动,全体教职员工(含工勤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事须在会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班半天论(如集会时间长另计旷班时间)。升旗仪式、例会、集体活动、以点名界定迟到,点名后15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15分钟外按旷班半天论。无故提前15分钟离会或离开活动现场视为早退,无故不参加者按旷班一天论。

4.集体外出学习考勤

(1)主管处室:组织外出的处室;负责考勤者:带队领导。

(2)有事须在外出前一天向带队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去,否则按旷班论。

(3)带队领导按规定时间点名,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班半天论(特殊情况除外)。

(4)带队领导学习结束后,及时将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

二、请假制度

1.婚假:本人婚假一周(含周六、日);子女结婚3天。

2.丧假:父亲、母亲去世丧假一周(含周六、日),祖父、祖母去世丧假3天,其他亲属视情况而定

3.产假、流引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产假天数15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起始日期以小孩出生日期为准。

4.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个人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的情况下,每天可以自由安排两节课。

以上假期不扣请假工资,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5.病事假:请病假者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医疗费用收据和医院医生签字的休假建议为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鉴于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家庭其他成员能办的事情让家庭成员去办,不要请假,必须由本人去办的急事可以请假,但要按程序办理手续。

(1)请假手续的办理:到教导处写请假条三联单(写清事由、假长)→持三联请假单向分管领导请假、得到签字审批→把第一联请假单交给教导处→口头告知教研组长(安排代课人员)、班主任要口头告知德育处→把第二联请假单交给学校办公室→把第三联请假单交给门卫后方可离校。

2)批假责任人:零星假条、半天由分管主任批准,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两天由校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北校区:教导处、教学人员、非班主任教师、教辅人员:分管校长侯夫华;德育处、班主任:分管校长韩冰;幼儿园:分管园长杨继红;南校区:分管校长单立愿。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和他人捎假,确因困难无法到校请假者,必须由捎假者或准假领导替请假者办理代请假手续,请假者返校后及时补办正式请假手续。

(3)教研组长会同教导处、德育处安排好请假教师的岗位工作。

(4)长期病假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6.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办事等,一律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办理手续办理同第5部分条款,回校后及时销假,销假要在请假条上写清回来时间并签字。

7.零星请假

(1)工作时间严禁随便外出,如确有急事(无论公私事),请假1小时以内(含1小时)视为零星请假。

(2)请假、销假流程:同第6条。

(3)每周一上午,由办公室对上一周的零星请假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公布结果。

(4)每月请零星假2次以内不计,3次累积为半天事假,4次及以上每次以半天论。

5)带病坚持工作,课后需到医院治疗者,经过学校同意,可以请零星假外出治疗,但不按照第7条第(4)款中的规定累计。(须出具医院治疗手续或证明)。

8.几项说明:

(1)请假到期仍不能上班者,应及时到校续假。

(2)教师例会、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能请假。

(3)节假日、周六、周日在请假期内算为请假天数(连续数次请假而无工作日隔断,连续请假的天数累计,期间的周六、周日算为请假天数)。

4)连续请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学校将上报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正常上班期间,无特殊情况,教师外出没有请假条,门卫不准放人。

三、教师岗位纪律的有关规定

1.教师不上课时间应该精心备课,认真研究教材、批改作业、学习教育理论、处理日常其他工作,做有益于教学和工作的事,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大声喧哗,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闲聊,妨碍别人办公。

2.学校给教师配备电脑,可查阅资料、做课件等,不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用网络炒股、上非法网站、浏览不良网页等。

3.原则上不允许在办公室接待客人,如需要接待家长或其他人员,要尽量不影响其他教师办公。

4.有关上课的违规行为:

1)迟到、早退、拖堂者或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2)不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3)带手机进课堂;(4)坐着上课(如身体不适,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批准,可以除外);(5)课堂管理不当导致课堂纪律混乱;(6)酒后上课、上课吸烟;(7)讽刺挖苦学生、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5做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

6训斥或指责家长、托家长办私事、向家长或学生推销物品,接受家长宴请。

7为学生随便征订各种规定以外的复习资料或教辅材料。

四、处理意见

1.教师出勤情况(上下班考勤)在师德考核中按相关规定扣分

2.教职工迟到1小时内扣5元、两小时内扣10元。早退(含上下班、上课和集体活动)一次扣5元,无故旷班扣本人当天的应发工资,旷课一节扣30元。请假两周内,病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天扣30元。超过两周至两个月,病假每天扣30元,事假每天扣40元。无零星假条离开学校或零星假超时等离开学校半天以内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处理。

3.病假超过个月的,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4.迟到、早退、旷班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个人负责。

5以上所扣款项,作为替课老师的补助。

五、对中层干部有关考勤的管理规定

1.德育处排定干部值日表,值日干部要按照学校安排,准时上岗,不得耽搁,有事外出要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

2.周值日干部在岗位考勤时要勇于负责,发现教师空岗或迟到早退,要及时做好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量化。

3.在统计、公示、批假等各个工作环节,秉公办理,不徇私情。

4.对于考勤值日干部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纵容违规、到位值勤不及时、不按照规定统计、公示、批假者,一律以失职论。


苏堂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按教导处规定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2.两分钟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必须到达上课地点,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3.课上所需教案、教具及物品应事先做好准备,不上无教案的课。

4.上课时,教师要精神饱满,着装规范。不许穿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服装和饰件。

5.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语言要文明规范,使用普通话。

6.在课堂教学中,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分散。

7.在课堂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对学生要多表扬,多鼓励;少批评,少否定。不挖苦,不谩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将学生驱逐到教室外。

8.在课堂教学中,要积极合理地使用电教辅助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9.课上不随便走出教室,不得会客,严禁坐着讲课或接打手机。

10.学生分组学习时,教师要巡视指导。

11.板书设计合理,字迹清楚、工整、规范。

12.教师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责,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13.教师要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

14.教师不得占用课堂教学时间布置其它工作,保证课堂教学的科学性。

15.要妥善处理课堂中的偶发事件;及时、适当、沉着、冷静的解决突发问题。

二、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要求

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启迪思维、参加实践、培养兴趣不可缺少的步骤,是教师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因此,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研究、精心选择、不断创新、及时批改,使批改作业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1.教师对学生作业的设计要符合教学要求,有利于学生巩固知识和加深理解课堂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和技巧。鼓励学生根据所学到的知识进行小制作、小论文、小发明、小创造。提倡教师布置实践性的作业,让学生多看书、多观察,写观后感和观察日记等形式的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双休日参加社会实践、游览、调查,写出作文、调查报告、游记等实践形式的作业。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3—4年级各科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0.5小时,5—6年级各科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3.提倡布置具有分层性、多样性、实践性、兴趣性、科学性、创造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4.作业批改要及时。语文作文批阅可在两周内完成,数学、英语及其他作业须当天批改,批改时要有日期、有成绩,有订正,不同科目的作业要按有关要求使用规范、正确的批改符号,教导处每两周要组织一次作业检查。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为批语加等级,批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规范、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全班表扬。

9.作业布置与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

10.课堂作业要课内完成,课间、午休一般不留作业。

11.书面作业的书写、行款、格式要统一要求。

12.作业讲评要做到:

⑴教师要建立作业情况记载本,随时摘记作业中的独特解法和典型错误;

⑵讲评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激励性;

⑶拖欠、缺交、马虎、抄袭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补作或重作,并按要求及时批阅,对作业中的错误,要督促学生及时改正。

苏堂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1.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保障处主管。

2.学生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3.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处主管。

4.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5.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管。

6.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3.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①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②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③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④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2)实验室仪器室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干部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①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②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③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①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②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9)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①对本岗位工作(含假期值班、课间楼道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②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1.各处室、年级组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责任。

2.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未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4.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5.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7.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8.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9.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负有全部责任。

10.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超载、无照和非法营运车辆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11.教师课间楼道安全值勤要及时到岗到位,对于不能及时到岗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值勤教师负有全部责任。

12.对本责任追究没有提到的安全责任追究项目,参照《枣师附小关于推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

四、安全责任考核及奖惩

1.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职工,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2.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月度、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3.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师德分,还要视责任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5.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还进行相应物质奖励。

五、安全考核细则(100分)

1.学生安全教育(5分)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堂安全、课间及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安全、防溺水安全、防拥挤踩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特殊学生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

(1)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查班主任班务记录)。每月一次安全专题的班队会(查班队会方案记录),缺一次扣1分。

(2)教室内黑板报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更新1次。如没有或不定时更新,一次扣1分。

(3)其他任课教师应在任课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校产安全(5分)

全体教职工要做好校产的保管、使用、维护,如因个人失职造成校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

3.课堂安全(20分)

(1)任课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因学生缺课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若需要到专用教室上课的,班主任负责送达、上课教师负责送回教室。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扣该任课老师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教师无故离开教室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每次扣5分。

(4)各科老师应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各种利器(削笔刀在内),使用圆规等学习用具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分,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不安全事故。

4.室外课堂教学10分(体育等离开原教室教学场地的课程、大课间活动)

(1)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不提前到岗的每次扣1分。

(2)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其他的室外课堂教学要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活动。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和大课间的学生,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发现班级学生无人看管,打闹的,任课教师每次扣1分。

(4)如在课堂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必要时可拨打120急救电话)。

③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④如处理不及时,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5)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中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发现体育等课程有“放羊”现象,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体育等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管理安全教师,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5.课间安全(10分)

(1)课间巡视教师要佩戴好标志,并在所负责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视人员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安全岗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对所负责区域学生进行看护和安全疏导,如安全岗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遇到出操、集会或放学,学生需排队行走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负责好班级队伍的秩序,按规定线路上下,做到静、齐、快;如发现教育不到位,学生队伍散乱、纪律不严的,一次扣1分。

(4)课间发现攀爬学校围墙、触碰电力开关、玩弄消防设施、在楼梯扶手滑行的学生,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1分。

6.活动安全(10分)

(1)校内安全演练等活动,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出现不到岗或不负责任的,每次扣1分。

(2)学校安排的外出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各班主任在活动前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

7.饮食安全(10分)

(1)班级保持干净、卫生,洗手水要及时更换,发现教室不卫生、摆放凌乱的每次扣1分。

(2)任何学生不准在校外购买小食品和“三无”产品,发现购买、携带校外食品,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1分。

8.上、下学安全(10分)

(1)值班老师应提前2分钟到指定地点值班,负责各部位学生上下学秩序。发现学生不文明行为应立即指出并教育;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每迟到、缺席、怠岗一次扣5分。

(2)学生上、下学未满12周岁的不准骑自行车,更不能骑电动车,如检查发现,每生每次扣班主任1分。

9.特殊学生教育(10分)

班主任对班级中的“八型”(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心理障碍学生,需排摸清楚、并建档,且需保密,不得在学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中议论。按期上报特殊群体统计表,对于“八型”学生,需定期谈话教育,若发生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并联系家长;对于特异体质学生,要特别关注,并告知任课教师该生需注意的情况,若发生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并联系家长。未按规定教育和处理的,扣2分。

10.安全资料(10分)

对于学校要求上交的相关资料,一次未上交扣1分、未及时交扣0.5分,如资料未达标扣0.5分。

11.一票否决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票否决”,安全考核为不合格:

(1)凡因教师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2)凡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瞒报、谎报或延迟上报事故信息而引发后果的。

(4)课间因教师管理、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5)凡家长投诉并查实涉及安全管理责任的。

(6)发生学生在校期间因饮食非学校提供的食物而中毒的。

(7)凡经学校督查组发现提出整改建议后,多次教育而不能及时改正的。

(8)因教师失职造成校产较大损失的。

12.首见责任制

为提高广大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警惕心,实行首见责任制。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主动制止;若发现情况而不加以制止的,一次扣20分。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而不上报的,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安全事故的,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上报;若发现安全事故视而不见一次扣2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量化成绩按百分制乘以10%纳入教师师德量化。


苏堂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全体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学校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凡是经费开支,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进行支出。不得私下借现金,需要暂付款必须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暂付,暂付之后必须按具体规定日期内结清,不得拖欠公款。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负责学校教师工资晋级的统计填表、  报表、审批学校预算资金的申报学校各项收费申报审批工作。

财务人员负责及时接收、记帐、核算、装订、保管好原始票据、票、帐本。

财务人员记帐要准确、整洁;核算要准确精细,月末结算、年终决算无差错。

财务分管领导每月复核财务记账凭证的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等。

财务人员及时为学校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办公经费。

、指导出纳工作和管理财会室的档案  账目、安全工作。

九、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区局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苏堂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试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  考试命题

第二条 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呈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 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 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  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 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做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 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  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 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导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 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 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颜色、手势或其他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考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  阅  卷

第十六条 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 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 教导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错纰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 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 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  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 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