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峄州小学 峄城区实验中学(峄州部) 2025年义务教育段招生简章
峄城区峄州小学创办于2019年,坐落于坛山脚下、承水河畔。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创有温度的学校,做指向未来的教育”的办学理念,践行“求实力行,行稳致远”之校训。学校的“真知教育”以“尊重规律,尊重差异,看见生命,看见成长,求真务实,知行合一,培养有担当精神、创新意识、独立完整、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育人理念,包括“真知课程”“真知课堂”“真知治理”“真知文化”“真知干部”“真知教师”“真知学生”“真知家长”体系。学校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获评“全国青少年足球示范校”“山东省中小学课程实验基地”“山东省校本课程设计优秀案例”“山东省幼小衔接试点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健康细胞学校”“枣庄市健康促进学校”“枣庄市新优质发展学校”等荣誉称号,具有良好的办学成果和社会声誉。
根据《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峄教体函字〔2025〕4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落实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年级:
居住地处坛山以西,峄州路以北,解放南路以东,峄城市中界以南。
七年级:
居住地处坛山以西,峄州路以北,解放南路以东,峄城市中界以南;峄州小学毕业年级直升实验中学(峄州部)。
二、报名条件
一年级: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
1.具有坛山户籍及本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
2.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交学校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
七年级: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在我校报名:
1.城区学校注册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峄州小学毕业年级直升实验中学(峄州部)。
2.具有坛山户籍及本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
三、报名时间
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15日
四、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峄城区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房屋不动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五、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一)下载安装“爱山东”APP
请家长手机扫码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在app内完成注册、登录和L4等级实人认证。
(二)报名入口
1.爱山东APP首页,上方选择【全省通办】
2.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枣庄市 > 峄城区】 > 【确认,去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将另行下发,请持续关注“榴乡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
(三)报名流程
1.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2.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3.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请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入学层次(幼升小)、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和所属服务学校,以免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延误。
4.等待审核结果。
5.查看入学须知。温馨提示:线上审核通过后,要及时下载《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否则平台关闭后将无法下载。
注:(1)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2)家长填报信息,经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后,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自行打印录取结果通知书;审核未通过的,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3)报名入学流程: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按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对网上报名材料初审和复审→网上审核通过→家长打印入学通知书(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进班报到)→发布入学通知。
(四)现场指导
符合入学条件但网上提交不成功的适龄学生,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指导。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序号、智能手机、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咨询解决。
1.现场指导时间:8月12日—8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现场指导地点:峄城区峄州小学南三楼305室。
3.现场报名时准备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坛山户籍,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屋不动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
不同情况,上交证件要求如下:
①住宅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
②涉及拆迁的,招生范围内的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验收号、结算证明等)。
③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老居民,要提供土地使用证、三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等材料。
④新购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
⑤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私人之间交易房屋等未过户的,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缴费单、水电费票据等)。
⑥属于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提供租赁人与区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
(3)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执行。
(1)外来务工人员的界定。“非峄城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2)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 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本辖区);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 ④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
5.租赁住房子女入学。租赁住房的家庭申请入学时,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支付的银行凭证及房产局备案证明等相关手续。若学校学位富余,将直接予以录取;若学校学位不足,由教体局统一调配至城区内学位富余的学校入学。
(五)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依法依规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六、转学工作温馨提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区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转学时间:
8月12日—8月15日 8:30—11:30 14:30—17:00
2.转学办理地点:峄城区峄州小学南三楼304室
3.转学具体要求:
招生的户籍和房产要求同一、七年级线下指导提交材料要求,请家长持相关证件(户口、房产、素质教育报告书或学生成长手册)从大门凭工作人员发的序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地点初审相关证件。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未提出转学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学校将申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学校入学。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提醒:
(1)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
(2)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未按期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招生咨询电话:0632-7557656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00
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峄城区峄州小学 峄城区实验中学(峄州部)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