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就业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就工作纪律、安全生产、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培训。
(2)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向学生推荐企业,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学校推荐的企业,或自主选择就业企业和岗位。
(3)学生就业后三年内学校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就业质量和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