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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秩序:峨山镇中心卫生院关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时间: 2023-05-17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医疗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犯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毁医疗机构财物。

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要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改善服务态度,讲究医德、医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努力减少、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四、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禁非法使用。对违法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处。

五、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患者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诊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出院通知后,住院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