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医疗、安全生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各归口管理及制定。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卫生院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灾害、爆炸、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等。
(3)医疗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安全、食品安全,医院感染时间等。
(4)信访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医疗纠纷等。
第三条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
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相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卫生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卫生院财务预算。
第六条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七条 卫生院成立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总组长,负责对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分管科室主任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下设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二、组织管理
(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乐平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白卫兰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周长俊 宋雨 马广慧 李伟
曹艳 张莉 谢 赛 孙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阳办公室主任,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侯乐平同志是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全面指挥工作;分管主任白卫兰是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卫生应急常务工作,管理、联系、协调、调度、统筹相关人员及信息发布具体工作,周长俊院长负责医疗救治工作;马广慧主任负责安全、后勤保障工作;宋雨负责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马广慧负责卫生室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李伟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督察工作;周长俊负责医疗救治工作;曹艳负责院感管理工作;宋雨负责辅助科室应急管理工作;曹艳负责卫生应急流调工作:谢赛负责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发布应急、流调及培训总结工作。
职 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
组长: 侯乐平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白卫兰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周长俊宋雨马广慧李伟
曹艳 谢赛 顾岩刘阳
职 责:白卫兰副院长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全面工作;曹艳负责卫生应急具体工作,包括传达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要求、卫生院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工作培训工作;顾岩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购进计划;刘阳报工作;谢赛协助做好应急事件流调工作。
(三)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临床救护小组队:
组长: 侯乐平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周长俊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 周长俊 张莉曹艳 刘广芹
孙晓 刘阳
职 责:周长俊业务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救治工作;张莉负责安排具体救治工作,包括协调医疗救治、转运工作;刘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刘广芹负责护理人员调配;曹艳负责救治药品、物品工作。各成员负责具体救治工作。
(四)医疗救援小组
组 长:周长俊
副组长:李伟
成员: 张莉 孙 晓刘阳 刘广芹
曹艳 王中军 李伟 顾岩
(五)安全、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慧
副组长:刘阳
成员:郭姗席涛顾岩武魏高雪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郭姗负责应急工作资金管理工作;顾岩同志负责卫生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发放、登记存档等工作;席涛、武魏、高雪芹同志负责安全、维修、网络畅通、车辆调配等日常工作。
(六) 流调、消杀领导小组
组 长:白卫兰
副组长:曹艳
成员:白卫兰 曹艳 谢赛 李伟 周佰石
职责:白卫兰负责协调消杀人员安排;曹艳负责信息上报及资料整理工作;谢赛负责院外公共卫生区域消杀指导工作;周佰石负责卫生院环境消杀;李伟负责组织人员对辖区卫生室环境消杀及车辆保障工作。
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
卫生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或直接报告应急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守小组
组长:白卫兰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张莉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科长
成员:侯乐平(周一)马广慧(周二) 宋雨(周三) 白卫兰(周四)周长俊(周五) 张莉(周六)孙晓(周日)
总值班室电话 0632-7786007
职 责:
1、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疗、后勤和临时性事宜;及时传达上级和院领导指示,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推诿延误。
2、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
3、注意防火、防盗、保护公物、消除闲散杂人,维持好医院和病区秩序,并填写值班日志。
4、配合应急值守人员非办公时间一起完成临时性、、应急性、突发性事宜,包括: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隐患及时处理院内突发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