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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制度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时间: 2024-05-22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是医院窗口,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爱医院、爱本职工作、爱病人”的思想。做到忠于职守、救死扶伤、钻研业务、尊重患者、语言亲切、视病人为亲人,努力做好医疗、预防、抢救、治疗等工作。

二、各科室吸收选派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门诊工作,并在医务科及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三、门诊应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危重病人优先诊治或抢救。各科室工作人员要耐心接待病人,认真诊治,缩短候诊时间,对疑难病症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四、门诊各科室要互相帮助,团结协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经常检查抢救药品、器材的情况。对门诊手术病人,要做好术后护理,急诊入院病人,立即送到病房。

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认真填写报告卡片,及时上报,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七、门诊医师必须按病员的实际病情出具医疗证明,不得徇私舞弊。病员需持医疗证明到门诊办公室加盖公章始生效。

八、对留置观察的病人,必须书写病历,护理人员应注意随时观察,做好治疗记录,有病情变化立即向医师汇报,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九、认真做好母乳喂养宣传,做好妇女、儿童的保健宣传,加强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宣传工作。

十、门诊各科室人员在门诊主任和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按排班表上班,不得随意休息。

十一、全体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佩带服务证。随时保持工作室清洁工作。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每天就诊病人应处置完后方可离岗。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护士担任。

2、预检、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遵守医院劳动纪律,提前上班。

3、预检、分诊人员对患者要主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有问必答,耐心解释,扼要了解病情,指导患者分科就诊。

4、每天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准备好门诊开诊所需的各种诊疗器械、设备。物质,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保证按时开诊。

5、维持就诊秩序,指导帮助患者填写病历封面,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保持诊区安静、卫生、清洁,无吸烟人员。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

6、对危重患者、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患者,直接通知医师优先安排就诊,紧急情况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医师前来现场抢救或护送到科室抢救。

7、遇有流行传染病患者、集体中毒等,预检、分诊护士除应立即通知急诊医师抢救外,并通知有关科室、报告门办主任、医务科、院领导。遇到涉及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医疗纠纷患者应向保卫科报案。

8、做好医患沟通,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空气消毒,并做好登记,防止交叉感染。如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采取隔离措施。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门诊各科工作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开诊。

三、门诊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及科务会。

四、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技等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严禁未注册人员单独坐诊或值班。

五、普通门诊必须安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医师坐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各科每周应安排副主任以上人员出任普通门诊。

六、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和减少负担。门诊病历、检查申请单及处方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疑难重症及两次仍未确诊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住院,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七、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主动加强与患者沟通,征求其意见,争取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八、门诊各科应加强与住院部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九、对转诊我院病人要认真诊治,若需转回原地时应提出诊治意见。

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十一、门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十二、门诊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检查或提供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手机,确有急事需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十三、文明行医,医务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关心体贴病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

十四、廉洁行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提成。

十五、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禁止吸烟。

十六、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经调查核实,视情节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