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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吴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时间: 2023-02-2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院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中毒以及特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管理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织  长:丁亚军

副组长:王士芹  刘立刚    

  员:沈加敏  于光芝  晁岱军                赵宏建

        王    孙秀芹  孙晓辉  姚正红  王园园  魏慧萍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时正确向镇政府及旗卫生局、旗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应急防病与抢救工作,负责技术力量统一调配,保证应急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有关领导和专家直接参与事发地临时现场指导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医疗抢救组、隔离消毒组、后勤保障组。各组均有明确的职责,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1) 综合信息组:

组织  长:丁亚军

副组长:王士芹  刘立刚

  员:沈加敏  于光芝  晁岱军          

        孙秀芹  孙晓辉  姚正红      王园园  

职责:由医务科、防保科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控制措施,加强突发事件监测,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为防控工作及抢救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资料,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报告程序

1、报告责任人

临床经治医师为初始法定责任报告人,凡发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医院医务科、防保科,由防保科专职人员通过网络直报方式向旗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凡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医院领导及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应当24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并通过网络报告。

(三)应急处置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防治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突发事件防治机制。

1、应急与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一旦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或者救援指令时,必须迅速到达现场,提供现场医疗救护,并及时分流转送,对可疑传染病者,要做好隔离消毒。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突发事件致伤、致病的人员,医务人员应及时接诊,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要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书写转诊记录。

2、应急与抢救

急诊接诊医师遇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在上班日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在双休日、夜间时应立即报告总值班领导,同时通过防保科网络直报。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医务骨干进行医疗急救,分析病因,明确诊断,制订应急治疗方案,开展应急处理措施,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直接参与现场指导工作。

3、应急组织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信息分析、科学评价、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接受镇政府及旗卫生局的指令,启动我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全体成员必须处于时刻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从领导小组派遣,离开本地区要经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各职能科室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明确任务和职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

建立生命绿色通道,医院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伤病员时,实行优先收治,先抢救,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优惠待遇,在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4、医疗防护

按照卫生部《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种类,对有传染性的传染病,要做好隔离消毒。对化学毒物、有害气体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疏散人群,采取严密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及其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护知识的教育,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规范穿戴有效的防护用品,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时,应携带相关安全警告标志及仪器设备。

5、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开展突发事件有关知识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禁止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避免新闻炒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以免在群众中引起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