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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吴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时间: 2023-03-25

为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1、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应急指挥小组由吴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织  长:丁亚军

副组长:王士芹  刘立刚

  员:沈加敏  于光芝  晁岱军            孙秀芹  孙晓辉  姚正红      王园园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中心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医院稳定,保护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疫情监测和报告

1)重点科室对高暴露人群,急性呼吸的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感染病例,开展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发生疫情的地区,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地区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3)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三、爆发传染病疫情的综合措施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医疗救治

1)、做好收治的准备工作,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负责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服从本地区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指挥,做出快速发应,携带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医疗救治,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2)、每日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收治病人病情的治疗情况。

3)、要加强医院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2、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与卫生行政部门及爱卫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洁环境卫生,开展消毒、消蝇工作,做好外环境的随时消毒。接触病人的废物无害化处理。

5、突发性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旗政府批准,解除疫情,转入常规治疗。疫情解除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总结疫情和调查处理情况,按规定进行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理小组统一指导,临床科室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院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理小组统一指导,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处理小组和防保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医院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向旗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旗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