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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暴发流行应急控制预案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时间: 2023-01-27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部的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暴发、流行、快速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蔓延,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行预警管理,制订应急处理预案。经2020年1月26日中心感染管理质控小组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概念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人感染了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有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在较严重病例中,感染可导致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肾衰竭,甚至死亡。

二、预警机制

1、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相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知识的培训,使全体医务人员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点、治疗方法、控制措施,做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2、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检监测,感染管理质控小组对日常监测工作负责,院感办主任、临床医师及检验科人员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做到早期预警,及时控制。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爆发应急控制预案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暴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1、  长:王 波

    副组长:薄艳丽  孙 莉  孙 倩  李 波

    成  员:赵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周艳华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感办主任

            褚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部主任

            何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部主任  

            刘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部护士长

            刘艳梅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部主任

            颜廷进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技科科长

            邓一丽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化验室主任

            马秀荣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艾滋病实验室主任

            王淑琴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部副主任

            任金艳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务科科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理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任金艳同志兼任。

(二)预案的启动及措施

1、做好医务人员防护。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毒品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气溶胶传播的感染防控。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手卫生是感染防控的关键措施。

2、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提供营养膳食,增强医务人员免疫力。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包括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等。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3、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4、加强群众就诊管理。应当做好就诊群众的管理,尽量减少群众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5、加强群众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群众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6、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后,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7、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8、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加强新冠肺炎演练,提高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护意识,熟练掌握新冠肺炎感染的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及报告流程,增强全体医务人员新冠肺炎感染暴发事件的应急防控处置能力,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三)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穿戴防护用品程序

1、医务人员通过员工专用通道进入清洁区,认真洗手后依次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或布帽、换工作鞋袜,有条件的可以更换刷手衣裤。

2、在进入潜在污染区前穿工作服,手部皮肤有破损或疑似有损伤者戴手套进入潜在污染区。

3、在进入污染区前,脱工作服换穿防护服或者隔离衣,加戴一次性帽子和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共穿戴两层帽子、口罩)、防护眼镜、手套、鞋套。

(四)医务人员离开隔离病区脱摘防护用品程序

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先消毒双手,依次脱摘防护眼镜、外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外层一次性帽子、防护服或者隔离衣、鞋套、手套等物品,分置于专用容器中,再次消毒双手,进入潜在污染区,换穿工作服。

2、离开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先洗手与手消毒,脱工作服,洗手和手消毒。

3、离开清洁区前,洗手与手消毒,摘去里层一次性帽子或布帽、里层医用防护口罩,沐浴更衣,并进行口腔、鼻腔及外耳道的清洁。

4、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5、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者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6、下班前应当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