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阴平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期间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住院治疗环境,保证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便于患者早日康复,疫情防控期间,请患者及其家人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院时:
1、凡来院患者必须经过门诊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未经预检分诊一律不得随意进入门诊及住院内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另:所有住院患者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
2、请您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如果您是医保病人,请出示相关医保卡并确认已在入院处划卡登记,人证统一,否则本院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您需要准备个人的洗漱用品。不必带过多的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4、护士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病室及床位。遇有紧急情况或需解决问题请及时与值班护士联系。
二、住院期间: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未经医护人员许可,病人不得擅自更换床位,住院期间不准外出、不得留客食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事先向主管医生请假并签署外出知情同意书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医院、并于返回病房后及时通知值班医生或护士。
2、住院期间病人要密切配合、服从治疗,病人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如确实因病情需要使用,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而损害病人健康等一切后果由病家自负。
3、住院期间戴好口罩,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不互串病房,病房分餐制,不聚集就餐。病人及陪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擅自翻阅病历,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4、患者如厕及进出其他诊疗场所时,均应由陪护者陪同,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5、请不要擅自给患者使用热水袋,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以免烫伤。请不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以免滑倒。
6、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7、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请倍加爱护、仔细使用,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
8、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
9、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我们无偿提供陪护椅,严禁陪客与患者同睡床,避免坠床。
10、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11、入院后,请将热水瓶统一放入床头柜内,避免烫伤。
三、陪护制度:
1、疫情期间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管控,谢绝一切来院探视,院区内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住院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陪护证后方可在院陪护。病人入院时领取陪护证,陪护证实名制不得借予他人使用,固定人员陪护,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时,实名制领取陪护证,及时将原有陪护证上交主办护士处,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进入病区接受体温监测。
2、凡患有急性期各种疾病、年老体弱者或18岁以下儿童不宜作为陪护人,体温≥37.3C或有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陪护。
3、凡刻意隐瞒个人病史,隐瞒疫区接触史、隐瞒与疫区返乡人员接触史及其它与疫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导致疫情传播者,将上报相关部门,造成后果负相关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戴好口罩,不聚集聊天,不窜病房,实行分餐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勿大声喧哗。
5、新冠防控期间,谢绝人员探视!
6、出院流程:携带医保卡、预交金单,陪护证前往护士站领取出院通知单、出院小结到住院处办理结算及医保报销等相关手续。
7、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向院领导联系,投诉电话:0632-802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