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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宏学南路片区一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来源: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时间: 2020-04-10

为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根据《峄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峄政发〔201125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宏学南路片区一期实施房屋征收。

一、征收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丁桥南路,西至宏学南路,南至邵楼街南自然路,北至承水路(不包括承水路沿街房屋),具体以公布的征收户名单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峄城区宏学南路片区一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单位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期限、搬家期限、过渡期限

1、房屋征收补偿期限:2020462020425,期限20天。

2、搬家期限:2020482020417,期限10天。

3、过渡期限:高层:20204262023425日,共36个月 (具体期限以结算上房时间为准)。

七、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相关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按规定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八、被征收人如对公告公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41




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宏学南路片区一期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0-04-10    来源:

为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根据《峄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峄政发〔201125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宏学南路片区一期实施房屋征收。

一、征收目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丁桥南路,西至宏学南路,南至邵楼街南自然路,北至承水路(不包括承水路沿街房屋),具体以公布的征收户名单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峄城区宏学南路片区一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单位

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期限、搬家期限、过渡期限

1、房屋征收补偿期限:2020462020425,期限20天。

2、搬家期限:2020482020417,期限10天。

3、过渡期限:高层:20204262023425日,共36个月 (具体期限以结算上房时间为准)。

七、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提供相关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按规定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八、被征收人如对公告公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