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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16-12-30


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枣政办发〔2016〕3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区、镇(街)、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3家,其中:医院2家,基层医疗服务机构15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其他机构4家,卫生技术人员957人,床位1264张;全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3.06张,执业(助理)医师0.99人,注册护士0.84人。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区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较全市分别低38.06%、53.08%和66.94%。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设备简陋,服务能力薄弱;区级医院整体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资源机构不够均衡,201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数量为0.55人,低于全省0.65人、全市0.6人的平均水平,医护比失衡,护士配备不足。与公立医院相比,社会办医规模小、实力弱。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不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尚未全面形成。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促进均衡发展。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总体布局

按照“稳步提高、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加强内涵、鼓励转型、提高效能”的思路进行卫生资源的合理调整和配置。加强医院内涵发展,优化发展模式,加强重点科室和薄弱科室建设,提升诊疗水平和质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加大投入、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等方式,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分级诊疗。注重人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基层网底建设。鼓励社会办医。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鼓励转型”为原则,引入社会资本、人才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积极鼓励部分公立医院转型、改制、重组、升级,提高社会办医在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比例,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发展。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床位配置

按照全市指标要求,到2020年,全区预计常住人口总数46万,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8张,床位总数1748张。

2020年峄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床位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目标

2015年现状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8

3.06

医院

2.94

2.1

公立医院

2.6

2.1

其中:中医类医院

1.19

1.22

其中:综合类医院

1.41

0.88

社会办医院

0.34

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0.86

0.96

县办综合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500-800

36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1

0.99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37

0.84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人)

2.0

1.8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

1.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0.55

医护比

1:1.25

1:1.09

第三节 人员配置

按照全市指标要求,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37人。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506人,注册护士总数达630人。

第四节 信息资源配置

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推动惠及全区居民的健康信息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实现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院

一、公立医院

区级医院主要承担全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区办医院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编制床位数

2020年规划床位数

峄城区人民医院

宏学路4号

360

650

峄城区中医院

中兴大道389号

500

550

二、社会办医院

加强社会办医,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高水平、规模化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定批准,提高审批效率。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疑难重症病人。包括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区办医院分院。原则上按2000—4000人的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应配有2—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鼓励举办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和诊所。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不作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到2020年,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编制床位数

2020年规划床位数

底阁镇中心卫生院

底阁镇驻地

40

50

峨山镇中心卫生院

峨山镇驻地

80

80

阴平镇中心卫生院

阴平镇驻地

95

95

榴园镇卫生院

榴园镇驻地

10

40

古邵镇卫生院

古邵镇驻地

50

60

吴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吴林街道肖桥居

40

40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坛山街道坛山路32号

30

30

峄城区人民医院曹庄分院

古邵镇曹庄驻地

60

60

第二节 公共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等,主要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区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由其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二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等,合理配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80%。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才倾斜。

第六章 整合协作

第一节 医防融合,协同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构建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卫生服务体系,在明晰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防与治的专业优势。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优势互补,中西医并重

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通过“国医堂”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三节 统筹资源,医养结合

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第七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物价、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  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按照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好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价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过程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 2016-12-30    来源:


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枣政办发〔2016〕3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区、镇(街)、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63家,其中:医院2家,基层医疗服务机构15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其他机构4家,卫生技术人员957人,床位1264张;全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3.06张,执业(助理)医师0.99人,注册护士0.84人。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区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较全市分别低38.06%、53.08%和66.94%。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设备简陋,服务能力薄弱;区级医院整体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资源机构不够均衡,201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数量为0.55人,低于全省0.65人、全市0.6人的平均水平,医护比失衡,护士配备不足。与公立医院相比,社会办医规模小、实力弱。各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不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尚未全面形成。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促进均衡发展。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总体布局

按照“稳步提高、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加强内涵、鼓励转型、提高效能”的思路进行卫生资源的合理调整和配置。加强医院内涵发展,优化发展模式,加强重点科室和薄弱科室建设,提升诊疗水平和质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加大投入、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等方式,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分级诊疗。注重人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基层网底建设。鼓励社会办医。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鼓励转型”为原则,引入社会资本、人才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积极鼓励部分公立医院转型、改制、重组、升级,提高社会办医在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比例,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发展。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床位配置

按照全市指标要求,到2020年,全区预计常住人口总数46万,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8张,床位总数1748张。

2020年峄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床位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目标

2015年现状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8

3.06

医院

2.94

2.1

公立医院

2.6

2.1

其中:中医类医院

1.19

1.22

其中:综合类医院

1.41

0.88

社会办医院

0.34

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0.86

0.96

县办综合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500-800

36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1

0.99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37

0.84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人)

2.0

1.8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

1.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0.55

医护比

1:1.25

1:1.09

第三节 人员配置

按照全市指标要求,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37人。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506人,注册护士总数达630人。

第四节 信息资源配置

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推动惠及全区居民的健康信息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实现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院

一、公立医院

区级医院主要承担全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区办医院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编制床位数

2020年规划床位数

峄城区人民医院

宏学路4号

360

650

峄城区中医院

中兴大道389号

500

550

二、社会办医院

加强社会办医,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高水平、规模化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定批准,提高审批效率。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疑难重症病人。包括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区办医院分院。原则上按2000—4000人的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应配有2—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鼓励举办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和诊所。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不作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到2020年,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编制床位数

2020年规划床位数

底阁镇中心卫生院

底阁镇驻地

40

50

峨山镇中心卫生院

峨山镇驻地

80

80

阴平镇中心卫生院

阴平镇驻地

95

95

榴园镇卫生院

榴园镇驻地

10

40

古邵镇卫生院

古邵镇驻地

50

60

吴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吴林街道肖桥居

40

40

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坛山街道坛山路32号

30

30

峄城区人民医院曹庄分院

古邵镇曹庄驻地

60

60

第二节 公共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等,主要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区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由其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二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等,合理配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80%。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才倾斜。

第六章 整合协作

第一节 医防融合,协同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构建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卫生服务体系,在明晰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防与治的专业优势。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优势互补,中西医并重

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通过“国医堂”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三节 统筹资源,医养结合

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第七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物价、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  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按照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好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价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过程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