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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18-01-02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区政府承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建议45件,由27个单位具体承办。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为100%。其中,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4件(A类),占76%;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10件(B类),占22%;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有1件(C类),占2%。建议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管理、三农和民生等方面问题,案据充分,对策务实,内容全面,切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区政府科学施政、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办理情况

各承办单位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遵循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努力实现“两个100%”和“两个提高”,即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代表的满意率达到100%,稳步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首次满意率。例如:

1、***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区执法力量打击非法采石和违章建筑的建议”。针对打击非法采石的问题,我区连续多年采取源头控制、加大巡查力度、严惩偷采盗采等措施,区国土部门与相关镇街整合力量、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非法采石行为基本杜绝。针对打击违建问题,我区将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违建整治行动,实现城市“零”违建。利用开展“创卫”,同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网格管理、实名制巡查、倒追问责,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缝隙巡查,尤其是纳入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的严格控制零星建设,坚决杜绝一切违法建筑。

2、***代表提出的“民政部门联合卫生部门办好低保医疗救助等民生问题”的建议。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峄城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医疗救助制度文件,在全区所有定点医院开通了“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2017年,全区累计救助大病患者3600余人,救助金额451万元。建立民政、扶贫、卫生、财政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多层次、跨部门、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及时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针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急难”救助。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3、***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乡镇校车投入关注上学安全的建议”。早在2015年我区教育部门联合市汽车运输公司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峄城区校车服务公司。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32部校车,解决了离校2公里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惠及学生近2500名。针对“黑校车”问题,实施大排查快整治,各学校在开学两周内,统一进行学生乘车情况统计,筛选乘坐非法车辆的学生名单和车牌号码,将信息共享交警部门。及时沟通家长,进行乘车安全宣讲。针对安全管理问题,定期对销售、运营的校车进行抽检,对校车运营公司、维修企业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建立校车登记注册“绿色通道”。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区政府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定任务、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的承办工作责任制,确保承办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阅批方式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上,研究建议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各位分管区长也对分管的部门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组织召开承办单位督办会或专题会,同时深入到办理工作一线,听取意见,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深入研究,创新形式和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完善办理机制,办理工作更趋规范。结合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实行建议公开交办,实现交办时间、经办人员、答复时间、满意度评价等办理环节的全记录。

(三)突出解决问题,办理实效不断体现。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所提建议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此外,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汇报,坦诚交流,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四)强化日常督查,建议办理有序推进。区督查和绩效管理局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注重协作推进,加强与代表配合,及时跟踪建议办理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办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继续把办理工作与政务督查相结合,随时保持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通过区政府系统的共同努力,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例如,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提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针对性措施,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把主要精力用在起草答复文本上,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充分;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理解还不够透彻,或者对办理的跟踪了解、督促落实不够,影响了办理的实际效果;有的承办单位对B类建议的后续推进力度不大,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近年来,建议的领域越来越宽,质量越来越高,为促进科学发展、推动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创造良好的办理环境,提升办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办理水平,确保让建议在规定期限内有满意结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以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办成率为目标,把建议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代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联络、主动邀请、主动汇报,及时总结多方沟通,并将沟通成果体现在办理工作全过程,共同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督查协调职能,及时总结办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解决热点问题的扎实做法、突破难点的有效举措,加强对建议的交办、催办和督办,正确处理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分工协作关系,确保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活力和成效。


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 2018-01-02    来源: 峄城政务公开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区政府承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建议45件,由27个单位具体承办。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为100%。其中,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4件(A类),占76%;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10件(B类),占22%;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有1件(C类),占2%。建议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管理、三农和民生等方面问题,案据充分,对策务实,内容全面,切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区政府科学施政、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办理情况

各承办单位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遵循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努力实现“两个100%”和“两个提高”,即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代表的满意率达到100%,稳步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首次满意率。例如:

1、***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区执法力量打击非法采石和违章建筑的建议”。针对打击非法采石的问题,我区连续多年采取源头控制、加大巡查力度、严惩偷采盗采等措施,区国土部门与相关镇街整合力量、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非法采石行为基本杜绝。针对打击违建问题,我区将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违建整治行动,实现城市“零”违建。利用开展“创卫”,同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网格管理、实名制巡查、倒追问责,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缝隙巡查,尤其是纳入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的严格控制零星建设,坚决杜绝一切违法建筑。

2、***代表提出的“民政部门联合卫生部门办好低保医疗救助等民生问题”的建议。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峄城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医疗救助制度文件,在全区所有定点医院开通了“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2017年,全区累计救助大病患者3600余人,救助金额451万元。建立民政、扶贫、卫生、财政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多层次、跨部门、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及时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针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急难”救助。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3、***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乡镇校车投入关注上学安全的建议”。早在2015年我区教育部门联合市汽车运输公司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峄城区校车服务公司。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32部校车,解决了离校2公里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惠及学生近2500名。针对“黑校车”问题,实施大排查快整治,各学校在开学两周内,统一进行学生乘车情况统计,筛选乘坐非法车辆的学生名单和车牌号码,将信息共享交警部门。及时沟通家长,进行乘车安全宣讲。针对安全管理问题,定期对销售、运营的校车进行抽检,对校车运营公司、维修企业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建立校车登记注册“绿色通道”。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区政府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定任务、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的承办工作责任制,确保承办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阅批方式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上,研究建议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各位分管区长也对分管的部门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组织召开承办单位督办会或专题会,同时深入到办理工作一线,听取意见,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深入研究,创新形式和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完善办理机制,办理工作更趋规范。结合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实行建议公开交办,实现交办时间、经办人员、答复时间、满意度评价等办理环节的全记录。

(三)突出解决问题,办理实效不断体现。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所提建议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此外,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汇报,坦诚交流,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四)强化日常督查,建议办理有序推进。区督查和绩效管理局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注重协作推进,加强与代表配合,及时跟踪建议办理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办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继续把办理工作与政务督查相结合,随时保持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通过区政府系统的共同努力,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例如,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提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针对性措施,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把主要精力用在起草答复文本上,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充分;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理解还不够透彻,或者对办理的跟踪了解、督促落实不够,影响了办理的实际效果;有的承办单位对B类建议的后续推进力度不大,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近年来,建议的领域越来越宽,质量越来越高,为促进科学发展、推动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创造良好的办理环境,提升办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办理水平,确保让建议在规定期限内有满意结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以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办成率为目标,把建议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代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联络、主动邀请、主动汇报,及时总结多方沟通,并将沟通成果体现在办理工作全过程,共同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督查协调职能,及时总结办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解决热点问题的扎实做法、突破难点的有效举措,加强对建议的交办、催办和督办,正确处理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分工协作关系,确保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活力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