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设置部分道路警示标志及交通管理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交通问题的关注。城市道路警示标志、超限治理是交警、交通部门的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城市交通安全工作。
祝工作顺利!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