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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19-06-28

***委员: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执法权限,目前,区执法局已派驻执法中队进驻开发区开始执法工作。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06-28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委员: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执法权限,目前,区执法局已派驻执法中队进驻开发区开始执法工作。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