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开发区、景区几区执法体制规范协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要求,提高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峄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枣庄市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峄城区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执法平台建设
(一)坚持权责一致,整合执法资源。推进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建立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管理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
(二)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合理划分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落实执法责任,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和现场处置工作,形成综合性的执法队伍,为提升执法效能,提升治理能力,打好组织基础。
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一)规范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组建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领导下开展工作。
2、人员编制。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将适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骨干力量充实到综合执法队伍。
3、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法制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努力形成精干、高效、专业、文明的行政执法力量。
(二)明确综合执法事项
1、公开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界定行政执法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边界。
2、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强化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相关机制
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集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2、完善监督机制。区政府加大对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监督制度,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3、完善保障机制。镇(街)、经济开发区、冠世榴园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各自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和执法设备,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满足日常执法需要,切实保障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