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小企业监管执法的建议)
***代表: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小企业监管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小”企业,投资小、利润高、工艺简单,私人开办行为屡禁不止,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当前,市、区对“土小”进行严厉打击,但在清理过程中,“土小”企业业主与执法部门打游击、捉迷藏,清理取缔所需要工作力度大,经常陷入“整治—复燃”的怪圈,打击效果不理想,对空气质量和水质量危害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市、区“土小企业”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取缔“土小企业”,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实的环境权益。目前,我局在城区开展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小企业”给予清理,对生活、建筑、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方面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各镇街联动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项目企业给予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深入开展“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形成镇街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努力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联系人:王璐萍 联系电话:0632—77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