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土小企业监管执法的建议)
来源: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1-04-21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小企业监管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市、区“土小企业”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取缔“土小企业”,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实的环境权益。目前,我局在城区开展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小企业”给予清理,对生活、建筑、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方面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各镇街联动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项目企业给予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