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议案)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交警大队科学制定了整治方案,紧盯“上牌数量增加”和“头盔佩戴率上升”两个重点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登记上牌数量与头盔佩戴率在短时间内双提升,通过实地查看和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一、深化部门协作 ,规范重点行业。为深化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交警大队积极会同城管局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切实从乱停乱放、头盔佩戴率低等方面同频共振、群策聚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二、推动流动上牌,提升服务品质。为扩大服务范围,加快上牌进度,将上牌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交警大队以“方便快捷”为导向,在主城区范围内开通流动服务网点,推动暖心上牌服务进社区、进企业。上牌网点“遍地开花”,市民群众就近办理,切实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三、突出全警动员,延长勤务时间。积极启动办公室人员“加岗”机制,将办公桌搬到马路上,把问题解决在街面上,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组巡查、错时联合行动”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狠抓早晚高峰节点警务,全警动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大排查、大整治,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其立即办、马上办、就近办,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批评、教育、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四、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守法意识。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者,将以往采取“口头教育”的方式变为组织交通违法者共同观看宣传教育片的“全新教育”,让交通违法者重回“学堂”。结合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宣贯为抓实,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新规的宣传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智慧劝导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营造了“驾乘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