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严查、严惩。
自公安部、省厅、市局部署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峄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以“打、防、管、建”作为落实措施,坚决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成效。先后侦办了峨山镇许桂芝等人非法采矿案、“1.21”非法采矿案、“1.24”非法采矿案、“6.23”非法采矿案、鲍中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一系列案件,抓获嫌疑人15人,涉案价值100余万元。下一步,峄城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压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到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是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坚决打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
二是线索核查不放松,实地排查。成立检查组,深入区域进行实地踏查,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接收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公安部、省厅下发的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成立专班全面核查,深挖犯罪团伙、利益链条和背后“保护伞”。
三是落实执法责任,联动协作。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常态化排查整治,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加强与检法,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与纪委、政法机关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联合执法。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