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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农村卫生室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

来源: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 2022-06-30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卫生室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第三、四项问题卫生室人员工资不均衡、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较差答复如下:

一、区卫健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指标,每年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2次综合绩效评价,同时厘清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根据省、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精神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服务人口数、任务量和绩效评价结果予以结算,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确保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二、区卫健局每年均组织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省、市、区级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规范地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四次及以上的督导检查及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

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以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15元提高至75元,内容由9大类扩展到了12大类,在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近年来,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9〕3号)、《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峄卫字〔2020〕72号)文件要求,开展示范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一是目前我区有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9个,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38个。在现有规划基础上,以设施设备、业务管理、人员结构、服务能力等为重点进行调整提升完善,逐步达到《山东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标准》。

二是2021年峄城区开展省级标准化便民中医特色卫生室提升试点工作,先行提升阴平镇陈楼村、三汪村卫生室,榴园镇龙泉庄村、前光村卫生室四处中医特色卫生室,使其达到省级标准,开设针灸、艾灸、推拿等特色中医疗法,有效解决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因长期慢性病、无人陪护,造成住院难的实际问题,方便其就近就医,享受区级医院住院治疗服务,减少缓解病痛,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7号)要求,2021年起组织实施为168所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和康复理疗设备配备,7所中心村卫生室心电图机等设备配备。

四、建好、管好村卫生室是全区医疗卫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发挥农村卫生工作的根本措施。2022年,峄城区卫生健康局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区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结合各镇街实际,开展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省级标准示范村卫生室1所,市级标准示范村卫生室9所标准示范村,区级卫生室18所,力争建设一所,合格一所。

二是强化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四制六统一”管理模式,规范村级卫生室管理,巩固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成果。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8日

对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农村卫生室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6-30    来源: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卫生室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第三、四项问题卫生室人员工资不均衡、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较差答复如下:

一、区卫健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指标,每年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2次综合绩效评价,同时厘清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根据省、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精神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服务人口数、任务量和绩效评价结果予以结算,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确保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二、区卫健局每年均组织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省、市、区级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规范地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四次及以上的督导检查及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

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以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15元提高至75元,内容由9大类扩展到了12大类,在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近年来,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9〕3号)、《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峄卫字〔2020〕72号)文件要求,开展示范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一是目前我区有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9个,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38个。在现有规划基础上,以设施设备、业务管理、人员结构、服务能力等为重点进行调整提升完善,逐步达到《山东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标准》。

二是2021年峄城区开展省级标准化便民中医特色卫生室提升试点工作,先行提升阴平镇陈楼村、三汪村卫生室,榴园镇龙泉庄村、前光村卫生室四处中医特色卫生室,使其达到省级标准,开设针灸、艾灸、推拿等特色中医疗法,有效解决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因长期慢性病、无人陪护,造成住院难的实际问题,方便其就近就医,享受区级医院住院治疗服务,减少缓解病痛,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7号)要求,2021年起组织实施为168所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和康复理疗设备配备,7所中心村卫生室心电图机等设备配备。

四、建好、管好村卫生室是全区医疗卫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发挥农村卫生工作的根本措施。2022年,峄城区卫生健康局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区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结合各镇街实际,开展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省级标准示范村卫生室1所,市级标准示范村卫生室9所标准示范村,区级卫生室18所,力争建设一所,合格一所。

二是强化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四制六统一”管理模式,规范村级卫生室管理,巩固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成果。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