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
***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
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需求,停车难确实已成为困扰我市城市发展和市民工作生活的一大难题。为方便市民出行,有效解决停车难题,我局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做好以下工作:
1、疏堵结合,在人员密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困难区域,协调合理施划停车位,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安排人员值守,及时引导市民规范停放。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督促沿街商户自觉遵守门前“五包责任书”,加强门前车辆停放管理,严格按照划定停车位停放。我局对用二轮、三轮电动车或其他杂物恶意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确保公共停车位利用率。
2、加大城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平台覆盖面,对城区学校周边、社区、市场、背街小巷、主次干道分别包片,定人、定岗、实行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路上有人管,事事有人问格局。加强对路沿石以上占压人行道和盲道的车辆清理。
3、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引导,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治行动中发现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不在规定区域停放车辆给予暂扣及行政处罚。通过现场教育和取证拖移相结合处理方式,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