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篇布局。为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前期委托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峄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022—2035年)》,通过实地走访镇街调研,修改《峄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022—2035)》,进一步细化了全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征求相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完成联审。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提升打击效能。为更好地落实殡葬服务单位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每年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殡葬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行动。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民政领域殡葬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行动。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公墓建设标准及整体规划是否合理、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进行现场查看。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以绩效为导向,以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机制的杠杆作用,扎实推进各镇(街道)移风易俗工作。考核指标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参训,参训率100%;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新建、改扩建完成率;火化率、新去世人员进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安葬率和违规殡葬行为查处情况。营造倡导文明新风、建设文明乡村的浓厚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公益性公墓审批。积极协调尽快将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用地、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深入了解尚未完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审批手续的制约因素,找出问题症结,尽快完善审批、定价手续,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继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形式和有效手段,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墓使用率。
三是加强执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规占用耕地,民间私自买卖墓地,违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棺木制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重点查处,杜绝公墓联营、转让、承包、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峄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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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褚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