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收悉,感谢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经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问题)1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峄城区司法局着眼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急需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全市“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与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涉农法律援助质量建设,提升涉农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多措并举推进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高效、规范运行。202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农法律援助案件483件;办结435件,结案率90%,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 余万元,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延伸服务触角。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的建设,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将法律援助延伸到村(居)委会,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构建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利用好全区33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困难群众快捷便利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区司法局组建社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二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施非诉讼方式的法律援助,降低受援人的经济支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四是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五是将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突出农村“三留守”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突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六是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网上办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重点办,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各法援工作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阵势,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积极运用“峄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治峄城”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面向基层困难群体,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灵活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满意率。
2023年以来,区司法局共举办各类涉农普法宣传6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6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8080余人次,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认识到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331个村(社区)配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42名,加大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线下定期开展培训会,线上依托“枣庄市法治乡村建设网校”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员的作用,普及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营造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健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乡村网校培训学习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突出作用,创新探索法治乡村网校培训学习机制。充分利用枣庄市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网校平台,组织全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部入驻,覆盖率100%。除线下培训外,安排在网校平台进行线上课时学习、专项练习和测试,夯实法治知识储备,培养一批懂法律、懂政策、会法规的“两个人”,持续提高“两个人”队伍的法治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
五是突出抓好法治示范建设,培育一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依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将繁荣法治文化、强化法治宣传列入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村(居)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法治文化进乡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现有阵地利用率,让百姓出门见法、散步学法。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命名工作,全区已建成1个全国级、9个省级,11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促进村民自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优化升级,扩建一批优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大院等立体直观的法治宣传模式。同时总结推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做法、典型经验,继续推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
六是进一步推进援助公证惠民工程,开展公证费“六减”行动。为进一步降低涉农公证服务的成本,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与区公证处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及合作,在既有减免范围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公证费“六减”行动,从而实现公证费更大范围、更大力度上的减免:一是不超过5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费用全免;二是年龄超过80周岁的老人首次申办遗嘱公证,费用全免;三是房产继承中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部分,费用全免;四是符合援助条件的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军烈属申办基本公证服务事项,费用减免不低于60%;五是涉及抚恤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领取的公证事项,费用减免不低于40%;六是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费用不低于40%。自2023年以来,共为48件公证完成费用减免,为当时群众节省公证费用近8万元,受到当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峄城区司法局通过以上多种措施的实施,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在以后的援助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服务宣传,从而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峄城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