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文体中心管理和运营的建议)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体中心管理和运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区政府办公会的安排搬到体育场1楼办公,负责对体育场对外开放,当时明确的主要是任务是:1.体育场服务设施要按照要求于春节前免费向群众开放。2.对上加强沟通,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用于场地运营。3.充分发挥场地作用,争取承办各级、各类赛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峄城知名度。
一是2020年4月,由住建局负责峄城区体育场馆安保及保洁服务合同签订。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山东友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考核管理。当时约定由住建局负责向财政局申请拨付物业费。合同约定:即体育场内安保及卫生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体育场西侧的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地等卫生由峄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购买服务,服务物业是山东友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反映有卫生死角问题,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强对物业卫生打扫的管理,建立常态化奖惩机制,发现垃圾随时处理,彻底解决体育场内和场外管理区域卫生死角问题。
二是体育场的水电费由峄城区住建局统一缴纳,体育场门市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管理,房租及水电费由中心代收后统一上交区财政。针对存在不节约、轻管理现象。峄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加强体育场和场外五馆照明用电管理,采取按时间节点节约照明。继续强化单位内部用电用水管理,本着节约一滴水、节省一度电的原则,做到人走灯灭,办公电脑、空调关闭。
三是针对我区缺少室内体育场馆问题。由于受用地指标、建设资金限制,我区建设室内场馆条件还不具备。下一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共建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如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蹦床等室内场馆建设和经营。积极探索适合我区体育场馆管理的新模式,改变政府部门的单一运营模式,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成立或引入运营公司对场馆进行专业化运营,发挥其市场灵活性。在保障体育场馆公益性的同时,以广告位招商、门市场所租赁、活动冠名、商业会展及文娱活动场所出租及提供后勤服务等方式,构建“政府引导、以馆养馆”的可持续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不断培育我区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升我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