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不动产证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建议)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不动产证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我区“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区政府已于2020年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区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3月研究制定《峄城区关于解决不动产权证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峄政办字〔2020〕5号)及其实施细则,该意见扩大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范围,为不动产权证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整合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区解决不动产权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重新成立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二)梳理问题,明确目标。认真组织核查梳理,对全区住宅小区进行调查了解,符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小区17个,涉及4700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涉及遗留问题的开发企业深入研究该小区不能登记的原因,建立问题台账,一事一议、一区一策,制定化解办法,倒排时间表,对每个小区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摸透各小区的问题实质,挖出问题的症结,理清解决办法,形成全链条系统化的治理模式,由易到难、由快到慢,予以解决。不能办证主要原因是办证手续不齐全,有些项目只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规划、消防、房屋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都未能办理,导致业主多年来未能办证;老旧小区因超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超出土地界限范围等原因导致业主不能办证;还有些小区不能办证是开发商办理房屋竣工验收手续缓慢,导致小区业主不能办证。
(三)健全机制,促进落实。为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我区建立“三种机制”,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化解。一是建立集中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商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并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议。二是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包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帮包责任,积极主动出谋划策,帮助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开发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工作进度通报机制。实行定期跟踪调度,根据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进展情况定期通报。
截至2022年6月,我区城镇居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7个小区的首次登记大证办理任务已按计划已全部化解完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