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历史文物遗址权妃墓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文物遗址“权妃墓”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目前,峄城区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15处,区级70处。其中,权妃墓于2010年被枣庄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文物责任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峄城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精神,始终坚持“四有”工作规范,(即: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或专人看护),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执行“五纳入”,(即: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是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审核、登记和培训工作,要求看护人员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四是严厉打击盗墓等破坏文物行为,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刑警大队打击破坏文物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权妃墓保护与利用。
必须秉持科学合理利用的原则,必须将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放在首位。保护文化遗产时,要“修旧如旧”,力图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文化遗产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场所,而不能纯粹将文化遗产“空置”出来。比如在文化文物遗址所在村(居),规划建设文化遗产场所,设置相关文化板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环节、工业遗产体验活动环节等;还可以将文化遗产做成文化创意产品,使文化遗产通过各种途径保护、传承下去。
三、我们充分发挥公布文保单位这一重要手段。
对新发现的重要文物实施有效保护。一是我局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上申请专项保护经费;二是组织业务人员对革命遗址及有代表性的旧建筑包括国共谈判旧址方屋、天主教堂、基督教堂、冠世榴园等进行实地测量,对濒危的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三是冠世榴园规划也已通过省文物局审批,我局将按照保护规划方案,积极向上级文物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对园区内文物单位进行修缮保护。
感谢您们对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