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扩大新农合范围,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在政策范围内,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推广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问题。峄城区医疗保障局一直高度重视老年群体医疗保障工作,在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方便群众就医结算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民便民政策措施,推出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在医保服务大厅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建立老年人帮办代办制度,切实增强了老年人办理医保业务的便利性。
对于普通老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我区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拿出近3000万元,为全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代缴,为60—69岁的老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承担50%。另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老年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
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再加上去年底推出的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枣惠保”200万元的保障,已基本满足老年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针对低保、特困等困难老年参保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仍然较重的,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老年患者个人经济负担。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