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来源: 峄城区民政局 时间: 2022-07-1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的关注、关爱力度,切实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予他们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截至2022年7月,符合条件的1869位经济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待遇,1990位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00/人月,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老人及时办理临时救助补贴。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相衔接、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2、加大对包括农村养老设施在内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挂钩机制,根据农村幸福院等级评估情况、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及日常运营服务质量等,对运营状况良好的农村幸福院给予适当奖补,按照1-3星级等级评定结果,统筹省、市补助资金,分别给予一星级农村幸福院9000元的运营奖补、二星级农村幸福院10000元的运营奖补、三星级农村幸福院11000元的运营奖补。加大对农村幸福院的支持力度,通过实行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促进农村幸福院改进服务、长效运行。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3、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两院一体”模式,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或敬老院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升农村护理型床位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且培训费由政府负担(包括培训费、书费、食宿费等)。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职业院校和大型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对初、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技能培训。培养大批年轻的、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不断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5、提质扩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镇街分布,结合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建立东部(底阁)医养康复中心、南部(福兴)医养康复中心、中部(夕阳红)医养康复中心,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医养康养结合机制,使全区养老机构医养照护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开展镇街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对敬老院食堂、消防设施、老人房间进行提标升级,房间内设有独立卫生间与适老化设施,共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280张,其他养老床位300张。盘活闲置床位资源,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敬老院托管运营管理,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床位有剩余的,向社会开放。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对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中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培训,对参与养老服务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增强培训能力,规范用工,做到专业上岗、执证上岗。

2、加快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化敬老院布局,加快敬老院从“镇办镇管”向“县办县管”转型,推进区级敬老院建设,集中收纳周边特困老年人深化“公建民营”改革,与品牌养老服务组织洽谈协商,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辖区敬老院,改造提升敬老院软硬件设施,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切实增强老人安全感、获得感

3、建立健全留守老人关爱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积极防范意外风险,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突出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和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精准关爱服务。支持家庭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峄城区民政

2022630日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7-10    来源: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的关注、关爱力度,切实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予他们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截至2022年7月,符合条件的1869位经济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待遇,1990位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00/人月,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老人及时办理临时救助补贴。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相衔接、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2、加大对包括农村养老设施在内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挂钩机制,根据农村幸福院等级评估情况、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及日常运营服务质量等,对运营状况良好的农村幸福院给予适当奖补,按照1-3星级等级评定结果,统筹省、市补助资金,分别给予一星级农村幸福院9000元的运营奖补、二星级农村幸福院10000元的运营奖补、三星级农村幸福院11000元的运营奖补。加大对农村幸福院的支持力度,通过实行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促进农村幸福院改进服务、长效运行。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3、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两院一体”模式,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或敬老院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升农村护理型床位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且培训费由政府负担(包括培训费、书费、食宿费等)。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职业院校和大型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对初、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技能培训。培养大批年轻的、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不断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5、提质扩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镇街分布,结合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建立东部(底阁)医养康复中心、南部(福兴)医养康复中心、中部(夕阳红)医养康复中心,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医养康养结合机制,使全区养老机构医养照护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开展镇街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对敬老院食堂、消防设施、老人房间进行提标升级,房间内设有独立卫生间与适老化设施,共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280张,其他养老床位300张。盘活闲置床位资源,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敬老院托管运营管理,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床位有剩余的,向社会开放。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对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中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培训,对参与养老服务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增强培训能力,规范用工,做到专业上岗、执证上岗。

2、加快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化敬老院布局,加快敬老院从“镇办镇管”向“县办县管”转型,推进区级敬老院建设,集中收纳周边特困老年人深化“公建民营”改革,与品牌养老服务组织洽谈协商,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辖区敬老院,改造提升敬老院软硬件设施,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切实增强老人安全感、获得感

3、建立健全留守老人关爱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积极防范意外风险,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突出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和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精准关爱服务。支持家庭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峄城区民政

2022630日